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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华南理工大学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及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艺翔  发布时间:2018-03-20  浏览次数:728

    各团支部:

      接校团委通知,现开展2017-2018年度华南理工大学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及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等推荐工作工作。请各班仔细阅读学校通知,落实相关工作,提交“优秀共青团员”(附件1)、“优秀共青团干部”(附件2)、先进团支部申报表【每个支部都申请】(附件4)、“十大学生共产党员、共青团标兵”(附件5)、团内评优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材料 32322:00之前发送至周昀璐邮箱522437049@qq.com,纸质版材料于326日(周一)15:00之前交到18号楼106室。

    物理与光电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320




    学校通知如下:

      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华南理工大学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及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等推荐工作的通知

    链接:http://www2.scut.edu.cn/youth/2018/0320/c11096a258322/page.htm

    各二级团委(团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共青团改革攻坚挺向纵深,激励各级团组织、共青团干部和广大团员青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建功新时代,校团委决定于近期开展2017-2018年度华南理工大学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并根据广东团省委工作安排,做好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等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

    (一)评选范围与比例

    本次评选的先进集体包括先进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个人包括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十大学生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标兵。

    “先进团委”不设评选比例。

    “先进团支部”:支部总数在8个以下(不含8个)的单位可申报1个支部,支部总数在816个(不含16个)的单位可申报2个支部,支部总数在1624个(不含24个)的单位可申报3个支部,支部总数在2432个(不含32个)的单位可申报4个支部,支部总数在3240个(不含40个)的单位可申报5个支部,支部总数在40个(含40个)以上的单位可报6个(以各基层团委为单位,数量以智慧团建系统统计为准,下同)。

    “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名额不超过当年参加评优团员总数的5%。

    “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名额不超过支委以上团干部总数的10%。

    各团委可推荐“十大学生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标兵”候选人2名(学生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各推荐1名)。

    (二)评选时间安排

    1. 总结自评(319日-323日)。

    各二级团委(团总支)组织召开本单位全体共青团干部会议,认真学习领会评选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让全体共青团员了解评选工作,积极参与评选。各团支部召开团支部大会,选举产生支部评审小组,负责本支部评审工作。评审小组成员一般应包括支部书记、组织委员等支部委员以及普通团员若干名。

    2. 院级评审推选(326日-330日)。

    各二级团委(团总支)在各团支部推荐的基础上进行评审推荐,并对所有推选的先进集体及个人,通过网络、宣传栏等方式向全院师生公示。对于有异议的结果,各二级团委(团总支)要秉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进行调查了解,有错必改,无错也要解释清楚。

    3. 报送推选结果(48日前)。

    以各二级团委(团总支)为单位统一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要求报送及时、材料齐全、整理有序。报送材料及要求详见附件2至附件7

    4. 校级评审(416日-420日)。

    学校团委组织评审小组对所有申报集体、个人进行资格评审,并召开团委常委会讨论决定评审结果。

    5. 公示(423日-427日)。

    学校团委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公示;并对有异议的结果进行调查,对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坚决追责。

    6. 总结表彰(5月中上旬)。

    (三)评选工作要求

    各二级团委(团总支)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认真做好各项宣传发动、组织、评选等工作,确保评选过程公平、公开、公正。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及评选名额推选候选集体或个人。

    二、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推荐工作

    根据《关于做好2017-2018年度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等推荐工作的通知》(团粤办发〔201812号)安排,我校可向共青团广东省委推荐申报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以及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标兵、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标兵。其中,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标兵、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标兵分别从往届被评为“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的团组织中择优推荐;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一般从往年学校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或从今年推荐的学校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中择优推荐。

    各二级团委(团总支)要从评选范围中选择最优秀的集体和个人进行推荐,原则上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限推荐1项,特别优秀的可酌情推荐2项,并于2018322日前将各类奖项的申报表和事迹材料(见附件8)纸质版一式2份(附电子版)报送校团委。校团委将组织相关专家评审,择优推报团省委学校部。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联 系 人:陈聪、张馨元

    联系电话:020-8711045822236668

    邮箱:j2tw@scut.edu.cn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2017-2018年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2.华南理工大学2017-2018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3.华南理工大学基层团委年度工作考核评分表

    4.华南理工大学2017年度先进团委申报表

    5.华南理工大学2017年度先进团支部申报表

    6.华南理工大学2017-2018年度十大学生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标兵申报表

    7.华南理工大学2017-2018年度团内评优汇总表

    8.关于做好2017-2018年度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等推荐工作的通知

    团省委原通知链接:  http://www.gdcyl.org/xxb/ShowArticle.asp?ArticleID=229046

    9.华南理工大学共青团组织先进个人与先进集体的评选办法





    共青团华南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7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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