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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月22日前]关于选拔优秀青年教师到机关部处挂职(第二批)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11-13  浏览次数:33

    各位青年教师:

            根据学校关于选拔优秀青年教师到机关部处挂职(第二批)的通知,请有意向且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者对照机关部处挂职岗位需求(第二批)(附件2),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3),于11月22日之前将报名表发送到各单位邮箱(详见附件2),每人最多只能报两个岗位。
            请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踊跃报名应选。
    学院办公室
    2017年11月13日
    附:学校通知
    发布部门 [ 党委组织部 ]    发布时间 [ 2017-11-12 11:34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校行政各单位: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选拔优秀青年教师到校内机关部处挂职实施办法(试行)》(华南工〔2017〕80号,附件1),现将选拔优秀青年教师到机关部处挂职(第二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需求
            详见《机关部处挂职岗位需求一览表(第二批)》(附件2)。
            二、工作程序
            1. 接受报名。有意向者对照机关部处挂职岗位需求,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3)发到各单位邮箱(详见附件2)。每人最多只能报两个岗位。报名截止日期为11月22日。
            2. 确定初步人选。各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通过审核人员,采取面谈、面试或其他适当的形式进行比选择优,召开单位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确定初步人选,并于11月29日17:00前将初步人选及选任过程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交党委组织部干部科(纸质版交博士后公寓904室,电子版发j2zz@scut.edu.cn)。
            3. 组织考察。党委组织部委托相关学院党委对初步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4. 发文任职。党委组织部报学校党委确定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办理发文任职等相关手续。
            三、有关要求
            1. 到机关部处挂职,是学校党委加强青年教师实践锻炼的创新性举措。希望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认真学习领会华南工〔2017〕80号文精神,详细了解和准确把握挂职工作的各项要求,踊跃报名应选。
            2. 有关部处要认真贯彻学校党委要求,坚持标准,主动作为,扎实做好动员报名、资格审核、测试测评等相关工作,切实选出适应工作需要、符合岗位条件的好干部。
            3. 各学院要强化大局意识,做好思想动员工作,鼓励和支持本学院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到机关部处挂职,并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尽可能多的便利。
     
    党委组织部
    2017年11月12日
    附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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