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相关老师: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代表作通信评审工作的通知,请2017年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于11月8日之前按照通知要求提交《评审申请》并在办公门户中上传提交送审代表作电子版,同时将符合代表作要求的通信评审纸质材料送交学院办公室,由院办统一报送。根据通知,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17年11月6日
附:学校通知
发布部门 [ 人事处 ] 发布时间 [ 2017-11-06 18:10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校内相关单位:
为做好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代表作通信评审工作,现将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代表作送审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个人申报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请于11月8日前向单位提交《评审申请》并在办公门户中上传提交送审代表作电子版,具体步骤如下:
(1)填写申报情况,并保存(路径如下:办公门户-组织人事-人事服务-岗位聘用系统-基本情况-申报情况);
(2)上传提交送审代表作电子版(路径如下:办公门户-组织人事-人事服务-岗位聘用系统-校内常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代表作送审)。
其中申报正高者提交代表作3篇,申报副高者提交代表作2篇,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不需送审代表作。
二、代表作要求
申报人上传的代表作应是任现职以来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并须隐去姓名,以PDF格式上传以论文标题作为文件名。若送审代表作为专著,须上传封面及版权页并将专著原件(一式三份)由单位统一提交至人事处。所有涉密的项目和数据请按相关保密规定妥善处理。
三、单位审核提交
各单位在“岗聘系统”中审核并提交本次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代表作,并于11月9日集中报送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通信评审材料和单位党政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通信评审人员清单”(由系统导出),同时将参加通信评审人员清单电子版发送至rscpzb@scu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项
1. 申报正高采用2016年通信评审结果的须提交书面申请,申报副高均需送审;
2. 代表作有效期截至2017年8月31日,近五年指2012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
五、报送材料方式
相关申报的纸质材料报送至博士后公寓302室
联系人:黎子莹,办公电话:87110106
附件:评审申请
人事处
2017年11月6日
附件资料
附件:评审申请.docx (上传者:秦艳珍 ,上传时间:2017-11-06 1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