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2017年的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岗位晋级评议与聘用工作已经开始,请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按照附件的时间要求,向学院提交相关材料。
注意:
申报人用学校帐号登录学校岗位晋级评审系统填写申报材料,于10月19日前在系统提交,并向所在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专业技术岗位晋级人员需提交:华南理工大学晋升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下称专技申报表)、华南理工大学晋升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一览表(下称专技一览表)、符合专业技术岗位晋级条件和现行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2)申请工勤技能岗位晋级人员需提交:华南理工大学晋升工勤技能岗位申报表(下称工勤申报表)、华南理工大学晋升工勤技能岗位人员一览表(下称工勤一览表)、符合工勤技能岗位晋级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物理与光电学院
2017年10月13日
附件:
学校通知链接:
http://oa.scut.edu.cn/announcement/infoAnnouncementForMenHu.do?moduleId=&typeCode=&readType=&dateRange=&pkId=66026
校内各单位: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2017年修订)》,经学校研究,现就做好我校2017年度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岗位晋级评议与聘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我校在岗及2015年9月1日以来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
二、评审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评审工作程序按照《华南理工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2017年修订)》执行,工作时间安排见附件1。
三、推荐指标
1. 专业技术岗位二级和三级晋级推荐指标由学校统筹考虑,不下达到二级单位,五级及以下岗位晋级推荐指标由学校下达到各相关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晋级推荐指标由学校统筹考虑,不下达到二级单位。
2. 2015年9月1日以来退休的人员不占晋级推荐指标。
四、评审工作说明
(一)文件执行
1. 各单位向学校推荐晋级的人选,须符合《华南理工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2017年修订)》规定的聘用条件。对于专业技术人员,教学科研、工程、实验系列还应符合《华南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规定(2015年试行)》规定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业绩条件,图书资料、编辑出版、会计统计、医疗卫生等系列由相关单位制定符合岗位特点的业绩条件,报人事处审核同意后备案;对于工勤技能人员,相关单位制定符合岗位特点的业绩条件,报人事处审核同意后备案。
2. 学校的评审标准只是基本要求,各单位还需从本单位实际情况出发,根据专业领域学术影响、专业技术工作水平及工作业绩等方面制定本单位晋级条件,报学校备案后执行。
(二)岗位晋级系统
为解决人事系统、岗位聘用系统以及绩效系统之间数据冗余,个人数据重复填报的问题,提高申报和评审效率,学校经统筹系统开发,从今年起采用如下流程填报:
1. 申报人在“教职工填报中心系统”(路径:办公门户—组织人事—人事服务—教职工填报中心系统)实时完善“基本信息”、“教学信息”、“科研信息”等数据;
2. 二级单位审核人员在“教职工填报中心系统”审核数据,其中“基本信息”须人事处复核通过,“教学信息”和“科研信息”等单位审核员审核提交即可通过;
3. 申报人登录“岗位聘用系统”等相关业务模块,本次业务为“专业技术岗位晋级”或“工勤技能岗位晋级”模块,核对读取数据是否有效(共性数据已从“教职工填报中心系统”读取),并完善业务需要的个性化数据后提交;
4. 二级单位审核人员在“岗位聘用系统”中审核,只审核通过并提交用于本次业务的有效数据。
系统开发公司编写了系统的《简易操作说明》(见附件2)和《系统操作手册》(“岗位聘用系统”中相应业务模块“填表说明”中下载),请申报人员和单位审核人员在填报或审核前认真阅读。
五、评审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按照文件规定程序、要求和时间安排做好本单位的评审工作,择优向学校推荐人选。
(二)申报人员要真实、准确填写和提交申报材料,并在申报表和一览表上签字确认。申报人员材料应真实、客观、可靠,否则需承担相应的责任直至取消本次申报资格,对有违反学术道德行为者,视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理,学校已有规定的,按学校规定执行;学校未明确规定的,取消发生问题当年及下一次的申报资格。
(三)各单位应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六、其他事项
(一)在岗人员的申报材料有效期和任职年限计算截至2017年8月31日,近五年指2012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其它年限以此类推;2015年9月以来退休的人员业绩条件和任职年限截至退休前一个月,评审通过人员从退休前一个月起聘用。
(二)申报人申报表和一览表均可由系统中导出,其余相关表格及填表说明请见附件3。
(三)根据学校对网络安全保障的要求,近期校外IP将无法访问“教职工填报中心”和“岗位聘用系统”,请相关人员安排好时间使用校内IP申报和审核。
(四)本次岗位晋级评议与聘用工作的有关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五)联系人:胡波 联系电话:87110106
系统问题联系人:谢少波 联系电话:13715818318
附件: 1. 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2. 系统简易操作说明
3. 相关表格
人 事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