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中心)、全体老师、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6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通知》精神,本次活动的主题是:“关爱贫困人口,助力攻坚脱贫”,欢迎广大师生积极奉献爱心,在6月26日前将捐款交至组织人事秘书王老师,咨询电话87113934。
注意:
1.教师个人捐款可抵减个人所得税。
2.学生工作办公室在发动学生捐款时,要从学生家庭情况实际出发,倡导“慈善在心、量力而行”的理念,开展“学子献爱心”活动,同时将捐款活动与思想政治教育结合起来,引导学生关注贫困人口,发挥正能量,增强社会责任感。
3.学生捐款,请学生工作办公室汇总后统一交来。学生捐款不需抵扣个人所得税,只需汇总“姓名、班级、金额”即可。
附:学校通知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校行政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7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通知》(粤扶组〔2017〕5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爱心捐赠活动的通知》(粤教办函〔2017〕162号)要求,今年6月30日继续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此项活动是我省推进扶贫济困事业的一大创举,自2010年开展以来,有力促进了我省贫困人口的脱贫致富和贫困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2017年是我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两年巩固”的第二年,是承上启下、全面突破的关键之年。新时期我校定点帮扶村为揭阳市惠来县隆江镇孔美村,结合帮扶工作实际需求,学校选派了3名干部组成工作队驻村开展帮扶工作,一年多来,我校精准帮扶工作有序推进,现结合实际情况,决定在全校开展扶贫捐款活动,倡议各单位和广大师生员工、校友踊跃捐款,为孔美村困难群众献爱心,为扶贫开发事业做贡献。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捐款时间安排
1. 2017年6月21日-26日,各二级单位及党组织广泛宣传动员、组织募捐;
2. 2017年6月26日-28日,各二级单位汇总、上缴捐款。
二、捐款上缴方式
各二级单位将扶贫捐款统一上缴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账户(44001580507059000110),收款人为广东省华南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开户行是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市天河高新区支行(学校正门口下立交桥后右手边)。
方式1:转账,并在转账备注栏注明“XX(单位名称)扶贫捐款”用途;
方式2:汇款,并在汇款单备注栏注明“XX(单位名称)扶贫捐款”(汇款可在各大银行网点办理,其中建设银行不收手续费,其他银行收取一定手续费)。如有以单位名义转账捐款的可在学校财务处办理捐款手续。
各二级单位上缴扶贫捐款后,请将汇款凭证或打印电子回单交到组织部,由组织部统一在财务处开具正式收据,并将收据返还各单位。
三、捐款主要用途
全部用于我校帮扶点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任务。
具体程序为:学校根据上级要求,先将募集的捐赠款统一上缴广东省教育基金会,再由广东省教育基金会全额划拨至我校帮扶点扶贫捐赠款账户。党委组织部、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将对扶贫捐赠款进行公开公示。
四、捐款抵减个税
根据有关政策,个人捐款可抵减个人所得税。经与学校财务处沟通,各二级单位在上缴扶贫捐款的同时,将需要抵减个人所得税的捐款个人名单(附件)交到组织部(纸版加盖公章交到博士后公寓904室,电子版发送到yuanliu@scut.edu.cn),由组织部汇总后统一到财务处办理抵减个人所得税手续。
请各单位围绕“关爱贫困人口,助力攻坚脱贫”的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发动师生员工和广大校友,以实际行动参与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
发动学生捐款,要从学生家庭情况实际出发,倡导“慈善在心、量力而行”的理念,积极开展“学子献爱心”活动,同时将捐款活动与思想政治教育结合起来,引导学生关注贫困人口,发挥正能量,增强社会责任感。
联系人:刘远;联系电话:87110250。
附件:抵减个人所得税的捐款个人名单汇总表
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
党委组织部
学生工作部(处)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