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党员、各党支部:
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的相关安排,现将近期组织工作安排如下:
1.学工办引导各学生党支部积极参与“岭南追梦”APP使用,将“岭南追梦”行动落小落细落实,进一步扩大行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2.做好吸收党员支部大会的组织和相关党员材料的审查归档工作。请学工办统一于6月5日前将本批新发展、转正的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和“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的《组织发展登记表》(电子版)交到王曼丽老师处。
3.做好新党员入党宣誓工作。请学生支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确保2016年9月-2017年6月期间入党的新党员,均参加了宣誓仪式。
4.做好应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要求各位毕业生党员务必认真阅读《致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毕业生党员接转组织关系注意事项》。学工办于6月6日以前,将汇总好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一览表》(见附件)发送到王曼丽老师邮箱:wmanli@scut.edu.cn
5.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各支部请于6月6日前,将今年上半年的党费收齐交到王曼丽老师处。
物理与光电学院党委
201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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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学校通知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为做好近期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岭南追梦”行动相关工作
党委组织部将于6月下旬统计今年上半年各学生党支部参与“岭南追梦”APP的数据情况(数据截至6月20日),并发放今年上半年各学生党支部奖励金。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结合实际,在引导青年学子学好用好系列读本、推进专题网站建设、积极参与APP平台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将“岭南追梦”行动落小落细落实,进一步扩大行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1. 继续做好中青年教师党员发展“领航计划”相关工作。近期,各二级党委(党总支)按照学校要求更新了中青年教师党员发展台账,接下来,要定期对各党支部“领航计划”开展情况进行摸底调研,加大跟踪培养力度,抓重点对象、抓时间节点、抓工作创新、抓制度建设,进一步优化党员队伍结构。
2. 统筹做好吸收党员支部大会的组织和相关党员材料的审查归档工作。2017年上半年吸收党员支部大会的时间建议安排在6月20日前进行;若拟在此后召开吸收党员支部大会的,建议安排在7月1日之后进行。按照上级要求,从2017年1月1日起,学校全面启用全省统一印制、带有编号的新版《入党志愿书》。近期,党委组织部分配了各学院学生党员入党志愿书的号段(第一批),教工(含合同工)党员的入党志愿书编号仍由党委组织部根据各党组织发展数量另行提供。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严格按照《关于启用加印编号<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的通知》要求,做好志愿书的发放登记、规范填写、妥善保管等工作,并在“接收预备党员备案表”(附件1)作登记,届时党委组织部将统一收取并进行核查。
三、做好“党务管理信息系统”维护工作
做好“党务管理信息系统”上半年数据的维护和更新(数据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毕业生党员转出信息暂不维护更新),特别是组织关系排查工作相关内容要及时在数据库进行操作。请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于6月20日前完成,在此之后至7月1日前将冻结数据库,各二级党委(党总支)无法变更数据。
四、做好新党员入党宣誓工作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根据工作安排,新党员入党宣誓工作由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自行组织。请各二级党委(党总支)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新党员进行入党宣誓。
五、做好应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
1. 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原则上应全部转出学校。请各学院组织员将《致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附件2,需填写学院联系人和电话)发给相关党支部张贴、传阅,并严格按照《关于调整发展党员审批和组织关系接转权限的通知》(华南工〔2013〕93号)要求,认真核实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情况,于6月20日前将打印好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毕业生党员接转组织关系注意事项”(附件3,需填写学院联系人和电话)发给毕业生党员。
2. 对转出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在其未到接收地(单位)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前,由原所在学院党组织负责管理。各学院组织员、辅导员及有关党务工作人员要加强与毕业生党员的跟踪联系,督促其及时落实组织关系接转;对3个月内没有收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的,要与接收地(单位)党组织沟通,了解党员组织关系接收情况。党委组织部将于今年9月底对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3. 对因特殊情况未能落实组织关系接转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其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原所在学院党组织。符合组织关系转出条件时,应及时转出。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对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要将其编入党支部,确定专人(一般为辅导员、党支部书记)联系,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加强教育和管理,关心他们的思想和心理状况,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就业创业、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对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预备党员,还要做好其教育、考察、转正等工作。
此外,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按照学校部署安排,抓紧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后续相关工作,妥善做好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于5月底前完成档案整理工作并将有关材料报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吴红慧;联系电话:87110110
邮箱:zzbzzk@scut.edu.cn
附件:1. 接收预备党员备案表
2. 致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
3. 毕业生党员接转组织关系注意事项
党委组织部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