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请符合条件、需要申请的老师务必在4月21日前将材料交给王曼丽老师(按照红色字体的要求)。同时将附件5、附件6填好后,电子版发到wmanli@scut.edu.cn。
附:学校通知
校内各单位、各位教职工:
根据《关于广州市2017年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单位整体租赁)受理申请的通告》(附件1),为缓解我校教职工住房问题,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组织学校教职工申请广州市公租房,具体如下:
一、房源情况
本次推出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点共有12个,总套数为16668套。房源地址、数量、户型、租金标准、物管费标准、生活配套设施等情况详见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情况表(附件2)及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指南(附件3)。
市住房保障办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最终供应房源套数。
二、申请条件
1. 我校正式在编在岗教职工(含按非事业编制聘用教职工);
2. 18周岁以上(含本数),35周岁以下(含本数)。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工以上职业技术资格,或从事城市公共服务领域特殊艰苦岗位的职工,不受年龄限制;
3. 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当前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
三、申请流程
(一)教职工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需要申请的教职工自行下载“《广州市2017年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单位整体租赁)申请表》(附件4)”,并如实填写表格相关内容。申请人可在全部房源点中选择一个房源点,并在该房源点选择一种意向户型。
申请人应同时提交以下资料并按顺序放置:
1. 《广州市2017年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单位整体租赁)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4);
2.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3. 职称证明文件复印件2份(35周岁以上人员提供);
4. 家庭成员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簿的复印件2份;
5. 广州市房管局开具的《家庭无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之日前一个月内开具的证明均有效,需含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以上成员曾用名房产信息);
(二)单位审核
1. 各单位收齐全部申请资料,并逐一甄别审核;
2. 在《广州市2017年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单位整体租赁)申请表》(附件4)上填写单位审批意见并签字盖章;
3. 填写《广州市2017年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单位整体租赁)汇总表》(一、二)(附件5、附件6)并盖单位公章。并将汇总表(附件5、附件6)电子版发送至以下邮箱:jiali1@scut.edu.cn;
4. 各单位将以上材料及申请人的其他资料提交至资产管理处住房管理科(地址:西区热水房二楼),收表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24日,逾期不再受理。
其它说明:
1. 各单位应认真审核本单位申请人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
2. 各单位应一次性提交本单位的全部申请材料。
3. 已租住学校公有住房的教职工,此次可提交申请,但只能在“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学校公有住房”中二选一(即:选择签订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合同,须退回学校公有住房)。
(三)学校提交资料
学校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初步审核,汇总后,将所有资料提交至广州市住房保障办进行意向申请登记审核。
四、后续工作安排
学校根据广州市住房保障办租配给我校的住房数量和申请人的实际情况,本着最大程度保障教职工利益的原则,制定具体的公租房租配办法,将住房租配给教职工。具体的租配办法及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87111946,联系人:李佳。
附件:1.关于广州市2017年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单位整体租赁)受理申请的通告
2. 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情况表
3. 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指南
4. 广州市2017年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单位整体租赁)申请表
5. 广州市2017年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汇总表(一)
6. 广州市2017年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汇总表(二)
资产管理处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