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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15预申报]关于做好第五期“兴华人才工程”团队建设、公共教学团队建设工作的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9-12  浏览次数:5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第五期“兴华人才工程”团队建设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第五期“兴华人才工程”公共教学团队建设工作的通知》,请各位老师仔细阅读附件,按照如下工作时间安排,向王曼丽老师提交相关材料。

          注意:可以先只提交电子版,待学院审核后,再提交纸质版。 

     

     

    第五期“兴华人才工程”团队建设、公共教学团队建设工作安排
    时 间
    工作内容
    负责
    单位
    备注
    9月14日
    学校召开团队建设动员会,各学院负责人1名和组织人事秘书参加会议。
    人事处
    参会人员自行打印相关文件和本通知及附件
    9月15日前
    各单位进行动员并进行预申报
    各单位
    团队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简表》(附件2);

    各单位向学校提交《申报简表》(附件2)和《申报意向汇总表》(附件6),提交的材料需单位党政正职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至邮箱rscpzb@scut.edu.cn,纸版提交至人事处聘任办。
    9月22日前
    各学院组织各类团队的申报工作;
    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各学院确定拟组建团队及团队负责人候选人。
    各学院
    团队向所在单位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表》(附件3)
    2.《一览表》(附件4)
    9月30日前
    学院向学校推荐A、B类团队、公共教学团队,并提交相关材料
    各学院
    各单位向学校提交如下材料:
    1. 学院评审意见及会议记录;
    2.《申请表》(附件3)一式5份;
    3.《一览表》(附件4)一式5份;
    提交的材料需单位党政正职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rscpzb@scut.edu.cn,纸版提交至人事处聘任办。

     

     


    物理与光电学院
    2016年9月12日
    附1:学校《关于做好第五期“兴华人才工程”团队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校直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华南理工大学第五期兴华人才工程” 团队建设实施办法>3个文件的通知》(华南工人〔201641号,附件1,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精神,第五期兴华人才工程团队建设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分类建设、分级管理,目标导向、竞争上岗,合约管理、奖罚分明的原则,以教学为基、科研为要,组建具有共同目标与愿景的基层学术组织,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凝练学术方向,集成创新,以教师队伍为核心,立德修身、教书育人,以团队建设为依托,协作共进,青蓝相继,加快造就一支优秀教师队伍,着力培养更多优秀人才,努力产出一批标志性成果,全方位推动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队伍建设和社会服务等各项事业发展。为做好第五期兴华人才工程团队建设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 申报类别
    根据建设目标层次不同,团队分为校级团队和院级团队(C类团队),其中校级团队分为A类和B类团队。工科学院须建立实质性团队,文理科学院可根据学科特点自主决定本学院队伍管理模式。
    二、 申报条件
    符合实施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并有基础、有潜力在聘期内实现实施办法”规定的团队目标任务和学院安排的工作任务。申报条件中的年龄要求计算截至20162月,项目及研究成果等有效材料截止时间为20168月。
    三、 工作安排
    ()  广泛动员
    第五期兴华人才工程团队建设是一项涉及多方面改革的系统工程,是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宣传,组织动员,特别是校级团队的申报工作。
    ()  团队申报
    有意申报ABC类团队认真填写《第五期“兴华人才工程”团队申报简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简表》)、《第五期“兴华人才工程”团队及负责人申请表》(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表》)及《第五期“兴华人才工程”团队及负责人情况一览表》(附件4,以下简称《一览表》),并将上述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
    ()  学院推荐
    学院成立专家组,成员不少于7人,负责向学校推荐AB类团队。学院专家组就团队的人员结构、工作基础以及各项目标任务实现的可能性等方面进行评议,并将推荐的AB类团队材料报送至人事处。
    学校鼓励组建学科交叉团队,由团队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向学校推荐。
    ()  学校评审
    学校评审分为函评和会评两个环节,综合函评和会评情况进行评定。函评低于60分的,不进入会评。会评由学校组织专家组(由相关学科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对申报的AB类团队按理工科、人文社科分别进行评议,团队负责人须进行答辩,答辩安排另行通知。A类团队会评不通过可参加B类团队会评,B类团队会评不通过直接纳入C类团队。
    ()  学校审批
    学校研究确定AB类团队名单并发文公布。
    ()  签订聘期建设任务书
    1. 根据学院第四期“兴华人才工程”各项主要考核评价指标完成情况及学院发展目标与定位,学校(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科技处、社科处和发展规划处)与学院商定聘期队伍建设、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目标任务,并签订聘期建设任务书。
    2. AB类团队根据申报书并结合专家评审意见与所在学院商定目标任务,与学校及所在学院签订聘期建设任务书。
    3. C类团队或未进团队人员与所在学院商定目标任务,与学校以及所在学院签订聘期建设任务书。
     
    4. 团队成员根据承担任务和自身特点与学校以及团队负责人签订聘期建设任务书。
    ()  津贴分配
    学校将岗位津贴包干总额分别下达给校级团队和各学院。按文件规定的岗位津贴分配办法,AB类团队制订本团队岗位津贴分配方案,各学院制订本学院C类团队及未进团队教学科研人员岗位津贴分配方案,报学校审批。
    以上各项工作具体安排见附件5
    四、其他事项
    1. 各单位自行组织C类团队组建工作。对于不要求组建团队的学院,若学院不组建团队,可说明情况同时将本单位教学科研人员按未进团队人员报学校备案。
    2. 各单位要对团队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申报书所填内容均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不得空项、漏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不予受理;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各单位向学校提交的材料需单位党政正职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rscpzb@scut.edu.cn,纸版提交至人事处聘任办。
    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彭倩、王凡,联系电话:8711010687110260
     
    附件:1. 关于印发《华南理工大学第五期兴华人才工程” 团队建设实施办法》等3个文件的通知
    2. 第五期兴华人才工程”团队申报简表
    3. 第五期兴华人才工程”团队及负责人申请表
    4. 第五期“兴华人才工程”团队及负责人情况一览表
    5. 第五期兴华人才工程” 团队建设工作安排
    6. 第五期兴华人才工程”团队申报意向汇总表
     
     
    人事处
    2016912
     
     

     附2:《关于做好第五期“兴华人才工程”公共教学团队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做好第五期“兴华人才工程”公共教学团队建设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华南理工大学第五期“兴华人才工程” 团队建设实施办法>3个文件的通知》(华南工人〔201641号,附件1),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承担公共基础课和覆盖面广的专业基础课程的学院须组建公共教学团队。
    二、申报条件
    符合“实施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并有基础、有潜力在聘期内实现“实施办法”规定的团队目标任务。申报条件中的年龄要求计算截至20162月,项目及研究成果等有效材料截止时间为20168月。
    三、工作安排
    (一) 团队申报
    919日前,有意申报公共教学团队的团队填写“第五期‘兴华人才工程’团队申报简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简表”)、“第五期‘兴华人才工程’团队及负责人申请表”(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表”)及“第五期‘兴华人才工程’团队及负责人情况一览表”(附4,以下简称“一览表”),并将上述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
    920日前,各单位各学院按课程管理归口管理部门将申报简表和申报意向汇总表(附件5)分别提交教务处和研究生院。
    (二) 学院推荐
    学院成立专家组,成员不少于7人,按照学校文件规定的团队设岗、团队负责人及成员上岗条件和任务等级进行评议,评议通过后形成单位意见向学校推荐。930日前,各学院按课程管理归口管理部门分别提交教务处和研究生院。
    (三) 学校评审
    1015日前,学校组织专家组(由相关学科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对申报的公共教学团队进行评议。
    (四) 学校审批
    1115日前,学校研究确定公共教学团队名单并发文公布。
    (五) 签订合同
    1. 1125日前,公共教学团队和所在学院商定第五期“兴华人才工程”聘期目标任务,按课程归口管理部门报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审定后,公共教学团队与学校及所在学院签订聘期建设任务书。
    2. 121日前,公共教学团队根据团队发展目标、承担任务和成员自身特点与团队成员商定目标任务,团队成员与学校以及团队负责人签订聘期建设任务书。
    (六) 津贴分配
    1210日前,学校将岗位津贴包干总额分别下达给各相关学院。按文件规定的岗位津贴分配办法,公共教学团队制订本团队岗位津贴分配方案,报学校审批。
    四、申报材料要求
    1. 单位推荐意见、申报简表和申报意向汇总表一式一份1份;
    2. 申请表一式3份;
    3. 一览表一式3份;
    以上材料提交时均需学院党政正职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申报本科生公共教学团队的将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kclu@scut.edu.cn,纸版提交至教务处教研办公室(1号楼1218室),申报研究生公共教学团队的将电子版发至邮箱yjzczhan@scut.edu.cn,纸版提交至培养办公室(西湖厅315室)。
    教务处联系人:卢开聪,联系电话:87110727
    研究生院联系人:詹志城,联系电话:87110730
    人事处联系人:彭倩、王凡,联系电话:8711010687110260
    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 关于印发《华南理工大学第五期兴华人才工程” 团队建设实施办法》等3个文件的通知
    2. 第五期“兴华人才工程”团队申报简表
    3. 第五期兴华人才工程”团队及负责人申请表
    4. 第五期“兴华人才工程”团队及负责人情况一览表
    5. 第五期“兴华人才工程”团队申报意向汇总表
     
     
    教务处
    研究生院
    人事处
    2016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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