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申报的老师于10月14日前将申请简表(附件三)回复到邮箱lzqiao@scut.edu.cn。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处 ] 发布时间 [ 2015-10-08 00:08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信息来源:http://oa.scut.edu.cn/rssoa/view.do?pkId=15525
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5年“广东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及《2015年“广东特支计划”申报公告》(附件1)要求,学校启动2015年“广东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广东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
2. 年龄在45岁以下(196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可不受职称限制),连续全职在广东省内工作2年以上,人选为海外引进人才的,须已回粤工作2年以上(2013年12月31日前回国,以与用人单位签署的正式工作协议或合同为准),并保证在今后5年内每年在国内工作9个月以上。
3. 坚持在科研一线潜心应用研究,研发水平居行业或领域前列,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近5年,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任务,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或获得过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技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二)广东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连续全职在广东省内工作2年以上。
2. 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
3. 年龄在35岁以下(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
4. 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能力和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近5年,具有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经历,或应为1项以上授权发明专利的主要发明人。
获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可优先推荐。
二、组织实施
1. 本计划由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由省委组织部牵头,在有关部门设立评选平台,组织开展相关类别人才的申报评选。
2. 省科技厅负责“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的申报评选,详见申报指南(附件2)。
3. 经资格审核、初评、复评、公示,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并公布最终入选名单。
三、申报评审程序
1. 提交申报简表。请各学院将有意申报老师的申报简表(附件3)于10月14日前发至科技处邮箱jdk@scut.edu.cn,科技处将为申报人在广东省人才工作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开通个人账号。
2. 个人在线申报。申报人于11月1日前按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经学院、科技处审核后,逐级提交至省科技厅引进创新团队专项办公室(简称“专项办”)。
3. 提交纸质材料。专项办预受理后,申报人按照要求在线打印申报材料,并附相关附件,交至科技处基地科,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申报书、附件各一式10份。附件一般应包括以下材料(具体请根据平台填写要求提供):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或职称证书、在国内外任职证明、与申报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合同、荣誉与奖励证书、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等。
4. 形式审查。专项办对申报材料的合规性、一致性、完整性进行审查核实,形式审查不通过者,取消后续评审资格。
5. 专家评审。专项办汇总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复审,确定拟入选对象。
6. 确定名单。拟入选对象经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布入选名单。
四、有关事项
1. 各项目具体申报时限、条件、申报评审程序及资助政策等,参见各项目具体申报指南(见省级财政资金管理平台、广东组织工作网http://www.gdzz.cn及广东省人才工作管理平台http://rc.gdstc.gov.cn)。
2. 申报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入选“广东特支计划”后,可参加更高层次申报评选,但不得再参加同一层次其他类别或下一层次申报评选。
3. 申报人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送申报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联系人:欧阳国桢,电话:87110629-603
附件:1. 2015年“广东特支计划”申报公告
2. 广东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青年拔尖
3. 华南理工大学“广东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科技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