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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9-19  浏览次数:787

    关于2015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xwb    更新日期:2015-09-16    访问次数:

    各有关学院:

      2015年下半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安排如下:

      一、博士

      1.请各学院教务员统计将在201512月批次和20164月批次申请答辩的博士研究生数量,并于921到学位办公室领取《博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手册》发放给博士学位申请人。

      2.学位论文由学位办公室组织评审且计划于201512月批次申请答辩的博士学位申请人,请在“研究生系统”提交送审申请并上传学位论文等相关材料后,于1016前至学位办公室进行送审审核(含当天,下同,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审核通过后,由学位办公室将电子材料上传至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开放平台”选聘专家进行评审。逾期提交论文送审的申请人学位授予工作延迟至20164月进行。

      学位论文由学位办公室组织评审且计划于20164月批次申请答辩的博士学位申请人,请在“研究生系统”提交送审申请并上传学位论文等相关材料后,于1229日前至学位办公室进行送审审核(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逾期提交论文送审的申请人学位授予工作延迟至20166月进行。

      经学位办公室审核后,学位论文可由学院选聘校外专家进行评审的博士学位申请人提交论文时间由所在学院自行确定。

      3.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相关流程详见《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工作程序》(见附件2)。

      二、硕士

      1.请各学院教务员统计将在201512月和20164月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数量,并于921到学位办公室领取《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手册》发放给硕士学位申请人。

      2.请各学院教务员通知将在201512月、20164月申请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分别于9211026起登录研究生系统进行预登记申请,未进行预登记申请的学位申请人不能进行学位论文送审和答辩。在此期间内,各学院预登记申请的截止时间由学院自行确定,并通知相应的学位申请人。

      3.各学院教务员请登录研究生系统,对已完成预登记申请的硕士学位申请人进行审核,并由学院组织论文送审。

      4.往年曾被学位办公室抽中但未进行送审的硕士学位论文仍由学位办公室进行通讯评审,学位申请人提交学位论文和申请材料至学位办公室办理送审手续的截止时间为1015(拟在201512月申请学位者)、1210(拟在20164月申请学位者)。博转硕研究生、提前毕业及未取消跟踪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如申请学位,需提交学位论文和申请材料至相应办公室办理送审手续(学术型硕士生相关材料交至培养办公室、专业学位硕士生相关材料交至专业学位办公室),截止时间为1013(拟在201512月申请学位者)、128(拟在20164月申请学位者)。

      5.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相关流程详见《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工作程序》(见附件3)。

      三、论文答辩时间

      201512月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的申请人,论文答辩截止时间为1210;在20164月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的申请人,论文答辩截止时间为325

      四、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报送学位材料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下简称分会)将学位材料报送至学位办公室的截止时间:201512月批次:121520164月批次:331

      报送的学位材料包括:

      1.分会同意(不同意)授予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名单、分会会议纪要;

      2.学位申请人的学位材料档案袋、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原件(限学位论文由学院组织评审者)、学位论文(博士一本)、授予学位人员资格审批表、硕士学位申请人的学位信息打印件、与在研究生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照片(照片采集标准见附件4)一致的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非全日制法律硕士、工程硕士、风景园林硕士、MBAEMBAMPA、同等学力申请学位者)。

      五、其它事项

      1.论文选题涉及国家秘密项目的学位申请人须在开题前已填写《学位论文定密审批表》并办理定密手续。经审定为涉密论文的学位申请人须严格遵守《华南理工大学涉密学位论文管理暂行规定》,并凭学位办公室出具的印刷凭证至指定地点进行学位论文的排版与印刷。如学位论文不涉及国家秘密但包含不宜公开的内容,学位申请人及其指导教师须于学位论文送审前对学位论文进行去密处理,或通过申请专利等形式对相关技术和方法进行保护。未审定为涉密论文的学位论文中如发生泄密情况,将由学位论文作者及指导教师自行承担损失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2.所有学位申请人在学位论文送审前须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到北校区图书馆(北区26号楼3楼)进行检测,每篇学位论文只能检测一次,具体实施办法见《关于采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检测的管理办法》。论文检测报告须经指导教师和学院确认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并在送审申请表中签署意见后方可进行送审。

      为方便大学城校区的学位申请人,在9211120每周周一、周三9:00-12:0014:00-17:00,大学城图书馆二楼总服务台可提供学位论文检测服务。

      3.对于已经毕业但暂不能申请学位人员的学位档案及相关材料,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指定专人妥善保管。

      4.由于部分表格已更新,凡上述内容涉及的表格材料请登录研究生院网页“学位授予”- “下载专区下载,请勿拷贝他人文档,以免使用旧版表格影响学位申请。

      5.以上通知凡涉及到学位办公室领取、报送有关材料或者办理有关学位论文送审、答辩手续的,五山校区的学院可在学位办公室办理(西湖厅三楼304室,联系电话:87110725),大学城校区的学院可在研究生院大学城校区办公室办理(大学城校区B2办公楼307室,联系电话:39380095)。

      6.为便于开展工作和联系,请各学院填报研究生学位管理工作人员名单,由研究生教务员于921前交至学位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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