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广东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处 ] 发布时间 [ 2014-11-21 11:11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http://oa.scut.edu.cn/rssoa/view.do?pkId=10283
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14年“广东特支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粤人才办〔2014〕15号)(附件1)及广东省科技厅《2014年“广东特支计划”申报公告》要求,学校启动2014年“广东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广东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
2. 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以上职称,连续全职在广东省内工作2年以上;
3. 坚持在科研一线潜心应用研究,研发水平居行业或领域前列,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近5年,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任务,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或获得过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技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二)广东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连续全职在广东省内工作2年以上;
2. 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
3. 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
4. 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能力和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近5年内具有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经历,或为1项以上授权发明专利的主要发明人;
5. 获省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可优先推荐。
二、组织实施
1. 本计划由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由省委组织部牵头,在有关部门设立评选平台,组织开展相关类别人才的申报评选。
2. 省科技厅负责“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的申报评选,详见申报指南(附件2、3)。
3. 经资格审核、初评、复评、公示,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并公布最终入选名单。
三、申报评审程序
1. 提交申报简表。请各学院将有意申报老师的申报简表(附件4)于11月24日前发至科技处邮箱jdk@scut.edu.cn,科技处将为申报人在广东省人才工作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开通个人账号。
2. 个人在线申报。申报人于12月12日前按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经学院、科技处审核后,逐级提交至省科技厅引进创新团队专项办公室(简称“专项办”)。
3. 提交纸质材料。专项办预受理后,申报人按照要求在线打印申报材料,并附相关附件,交至科技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申报书、附件各一式10份。附件一般应包括以下材料(具体请根据平台填写要求提供):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或职称证书、在国内外任职证明、与申报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合同、荣誉与奖励证书、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等。
4. 形式审查。专项办对申报材料的合规性、一致性、完整性进行审查核实,形式审查不通过者,取消后续评审资格。
5. 专家评审。专项办汇总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复审,确定拟入选对象。
6. 确定名单。拟入选对象经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布入选名单。
四、有关事项
1. 各项目具体申报时限、条件、申报评审程序及资助政策等参见各项目具体申报指南(见省级财政资金管理平台、广东组织工作网http://www.gdzz.cn及广东省人才工作管理平台http://rc.gdstc.gov.cn)。
2. 申报人本年度只能申报特支计划的一个项目。
3. 申报人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送申报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联系人:伏琳,联系电话:87110629-605。
附件:1. 关于开展2014年“广东特支计划” 申报工作的通知(粤人才办〔2014〕15号)
2. 广东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报指南
3. 广东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指南
4. 华南理工大学“广东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申报简表
科技处
201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