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4-19 浏览次数: 749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 95 周年,也是学校贯彻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落实上级检查巡视整改台账,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加快推进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的重要一年。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党员增强党性,学校党委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并在此基础上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中办发〔201614 号)精神,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会议,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

(一)评议范围

组织关系在学校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二)方法步骤

1. 学习教育:学习内容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关文件为主。学习方法可以多种多样,要讲求实效。

2. 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个人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找出差距,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 民主测评:党支部发放测评表(附件1),对每名党员进行民主测评,并汇总统计测评表提出初步意见报上级党委(党总支)。要对民主测评结果进行分析研究,支部班子成员要与每名党员谈心谈话。

4. 组织评定: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综合民主测评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确定评议等次,对优秀党员予以表扬(具体评选名额及办法详见下文);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提出意见,报学校党委组织部,稳妥慎重给

予组织处置。

二、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一)评选范围

1. 先进基层党组织:各级党委(党总支)和党支部;

2. 优秀共产党员:组织关系在学校的正式党员;

3. 优秀党务工作者:各级党委(党总支)和党支部委员,学校党委、纪委部门的工作人员,组织员,辅导员等。

此次评选对象的重点为基层单位的党委、总支、支部和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党务等一线基层岗位的党员,以及品学兼优的学生党员。副厅级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不作为评选对象。

(二)评选条件

1.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条件

一是班子有力。坚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能够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二是队伍优良。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规范,党员队伍结构合理,党员整体素质优良,在教学科研、学习生活等方面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机制完善。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保障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

四是业绩突出。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推动发展、深化改革、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等方面成绩显著。教工党组织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学生党组织在营造浓厚学习气氛,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集体活动等方面较为突出,取得师生认可的实际成效。

五是服务到位。着力强化服务功能、改进服务作风、提高服务能力、完善服务保障,通过服务贴近群众、团结群众、引导群众,赢得师生的信任和拥护。

2. 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

一是讲政治、有信念。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讲规矩、有纪律。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校纪校规,维护校园和谐稳定。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三是讲道德、有品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师生广泛赞誉。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自觉加强学术诚信和学风建设,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四是讲奉献、有作为。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积极解决师生困难和诉求,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条件

一是具备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专、兼职从事党务工作2 年以上。

二是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高校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三是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服务意识强、服务作风好、服务水平高,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四是积极投身于学校“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两工程一计划一行动”等党建重要工作的组织指导并做出积极贡献。顾全大局,支持同级行政领导在职责范围内行使职权,有效促进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评选名额及办法

以二级党委(党总支)为单位组织评选、推荐(自荐)和审定,并报学校党委审批。

1. 推荐先进二级党委(党总支)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可在全校范围内推荐(或自荐)先进二级党委(党总支)8 个,报学校党委综合评定。

2. 评选推荐先进党支部(含三级党总支,下同)和优秀共产党员

根据测算,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包括教工和学生)的评选推荐名额详见附件3,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选推荐,评选推荐出的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数应少于或等于附件3 中的名额。

3. 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

评选名额约35 名。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在全校范围内推荐二级党委(党总支)书记,二级党委(党总支)副书记,学校党委、纪委部门负责人,学校党委、纪委部门基层工作人员等4 类人员各4 名;推荐本单位党支部委员1 名(全校评选10 人)。学校党委相关部门在全校范围内推荐组织员、特邀党建组织员各2 名,辅导员5 名。各单位评选结果报学校党委综合评定。

4. 评选推荐(自荐)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分别填写登记表(附件456)。

(四)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

1. 5 6 日前,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完成以上各项工作,并在此时间之前将有关材料的电子版和纸版报党委组织部(zzbzzk@scut.edu.cn)。报送材料包括:

1)党员民主评议情况报告。报告包含以下内容:详细说明具体做法;测评统计表(附件 2);对丧失党员条件的党员提出组织处理意见。

2)关于评选推荐(自荐)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情况的报告。报告包含以下内容:详细说明评选推荐的做法和过程,分别列出先进二级党委(党总支),先进三级党总支、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名单。

3)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附件456)。

2. 5 月底前,学校党委研究确定评优名单并进行公示。

3. 7 1 日前后,召开表彰大会。

4. 广州学院评先评优工作自行组织,具体要求参照执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内评先评优是从严治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措施,是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正气、

推动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增强党员党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推进学校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标准,周密部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和“岭南追梦”行动等工作,

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保质保量完成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内评先评优工作,推动学校党的建设再上新台阶。

  

附件:1. 华南理工大学党员民主测评表附件1:党员民主测评表.doc

2.华南理工大学党员民主测评统计表附件2:党员民主测评统计表.doc

3.华南理工大学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评选推荐名额附件3: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xls

4.华南理工大学先进基层党组织登记表附件4:先进基层党组织登记表.doc

5.华南理工大学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附件5: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doc

6.华南理工大学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附件6: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doc

中共华南理工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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