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为做好近期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做好党费自查和缴纳工作。对照有关规定,自查本单位2015年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并向全体党员公布,做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核对本单位党员数及应交纳党费金额,未交、少交、漏交的应在12月10日前到学校财务处缴纳,并及时将以下材料报我部:
(1)《党费自查情况表》(附件1);
(2)《党员缴纳党费记录》复印件;
(3)财务处开具的交纳党费收据复印件(请将四个季度的收据复印在一页纸上)。
留存党费报账工作也应于12月10日前完成,原则上年度党费支出不少于本单位留存党费的50%。12月11—31日学校党费账户将冻结进行核算统计,届时将无法进行党费缴纳和党费报账,请提前做好工作安排,避免出现本年度党费收支记录到下一年度的情况。
2. 做好党员发展计划和党员发展的审查(审批)工作。加强对本单位组织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认真检查、落实2015年发展教工、学生党员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总结经验,切合实际地制定2016年发展党员计划,并填写《2016年发展教工党员计划》(附件2),请于12月20日前交党委组织部。请各二级党委(党总支)通知各党支部将今年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安排在12月20日前召开;若不能在此之前召开的,建议安排在2016年1月1日之后。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抓紧审查(审批)各党支部已经讨论通过的发展材料,党委组织部拟于12月初赴各学院对发展党员相关材料进行抽查,并检查各支部的党支部工作手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 做好党务系统的年报统计工作。请于12月20日前完成“中国共产党党务管理信息系统”2015年数据的更新工作,特别是新发展和转入转出组织关系的党员信息的录入工作,并提交《党员信息数据库动态年度变化情况一览表》和《年报统计报表》。为提高工作效率,请各组织员、党务工作人员在报送数据前严格按照审核要点自行审核,确保数据齐全、准确。
4. 做好聘请离退休老同志担任特邀党建组织员工作。2011年以来,学校党委、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聘请了一批离退休老同志担任特邀党建组织员,协助做好学生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目前,2013年底聘任的特邀党建组织员聘期已满,为进一步发挥特邀党建组织员的优势和作用,学校党委拟于近期启动新一批特邀党建组织员的聘任工作,请各学院党委(总支)按照《中共华南理工大学委员会关于聘请离退休老同志担任特邀党建组织员的实施办法(试行)》(华南工〔2010〕50号)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酝酿推荐学院特邀党建组织员,并于11月30日前将推荐名单(附件3)报我部。
5. 做好订阅共产党员微信、易信数量统计报送工作。各二级党委(党总支)于每月18日前汇总形成《订阅共产党员微信、共产党员易信数量统计表》(见附件4)报我部。
联系人:吴红慧、王小红,电话:87110110,邮箱:zzbzzk@scut.edu.cn,地址:南秀村博士后公寓903室。
附件:1. 党费自查情况表
2. 2016年发展教工党员计划
3. 特邀党建组织员推荐名单一览表
4. 订阅共产党员微信、共产党员易信数量统计表
党委组织部
2015年11月10日
附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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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费自查情况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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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6年教工发展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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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特邀党建组织员推荐名单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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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订阅共产党员微信、共产党员易信数量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