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入实施“岭南追梦”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行动的通知》(华南工〔2015〕22号),推动“四种资源”进组织生活,引导广大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现就在学生党支部中开展“岭南追梦”行动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岭南追梦,党员先行
二、主要内容
1. 提升认知,认真组织学习教育。
组织学生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精神,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仔细研读“在这里追寻梦想”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系列读本,深刻理解广东在中国近现代史上的独特历史地位,有效提升广大学生党员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知认同,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奠定坚定的思想基础。
2. 知行合一,深入开展实地见学。
组织学生党员以系列读本,及其他爱国主义和革命历史教材为指导,沿着近现代革命和改革开放的足迹,深入广东各地的革命遗址、教育基地、现代企业、改革开放重大事件发生地和粤东山区对口帮扶村等地实地见学,重温发生在岭南各地的众多举世瞩目的重大事件,回顾南粤儿女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做出的积极贡献。以鲜活的身边人、身边事和身边物,引导学生党员做到知行合一,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中升华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知理解,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认同,为开好组织生活会打实基础。
3. 紧扣主题,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
紧扣“岭南追梦,党员先行”的主题,结合前期的理论学习和实地见学,广泛征求学生党员的意见和建议,以主题研讨等富有生气、有效有益的形式,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引导学生党员积极分享在参与“岭南追梦”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行动中的心得体会,明确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具体的改进措施,努力将学生党员培养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积极倡导者和践行者。
4. 分享互动,发挥价值引领作用。
在学院党建网页、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等平台,开设“岭南追梦,党员先行”活动专栏,要求各党支部实时推送活动开展情况,学院及时进行宣传报道。鼓励广大学生党员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者,利用网络平台,主动分享交流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心得体会,发挥学生党员在学生中的价值引领作用,增强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积极性、主动性和互促性。
三、方法步骤
1. 精心筹备,认真制定实施方案。
各二级党委(总支)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岭南追梦”行动专题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要求各学生党支部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一般于每年的5月底和11月底之前召开),并汇总掌握各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等。
2. 认真实施,加强纪律和安全教育。
各二级党委(总支)要加强对各学生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的指导和检查督促,加强对学生党员的组织纪律要求,对于不认真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学生党支部和无故不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学生党员,要及时给予批评帮助;做好出行等各个环节的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3. 及时总结,做好经验交流与推广。
在“岭南追梦”行动和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过程中,及时做好数据统计工作,填写《“岭南追梦”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行动统计表》(附件),收集整理各支部活动开展过程中的图文资料,总结提炼,撰写经验材料,并通过经验交流会、报告会等形式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将统计表和经验材料,于每年12月底之前发至党委组织部邮箱。
4. 广泛宣传,深入开展评选表彰。
为表彰先进,宣传典型,巩固和扩大“岭南追梦”行动取得的成果,各二级党委(总支)在党内评优中可对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反响好、有成效的学生党支部进行表彰,并将其优秀事迹或成果向党委组织部推荐。
党委组织部邮箱:zzbzzk@scut.edu.cn。
联系人:吴红慧、王小红;联系电话:87110110。
附件:“岭南追梦”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行动统计表
党委组织部
学生工作部(处)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校团委
2015年9月18日
附件:“岭南追梦” 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行动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