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近期组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5-20 浏览次数: 149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做好近期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1. 继续做好中青年教师党员发展领航计划相关工作,定期对领航计划开展情况进行摸底调研,加大对党外中青年教师的跟踪培养力度,抓时间节点、抓工作创新、抓制度建设,切实把更多政治素质好、教书育人好、师生口碑好的中青年教师发展入党,进一步优化党员队伍结构。
2. 统筹做好吸收党员支部大会的组织和相关党员材料的审查工作。2015年上半年吸收党员支部大会的时间建议安排在620日前进行;若拟在此后召开吸收党员支部大会的,建议安排在71日之后进行。
二、做好“党务管理信息系统”维护工作
做好党务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上半年数据的维护和更新(数据截止到2015630日,毕业生党员转出信息暂不维护更新),请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于620日前完成,在此之后至71日前将冻结数据库,各单位无法变更数据。
三、做好新党员入党宣誓工作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根据工作安排,新党员入党宣誓工作由各二级党组织自行组织,学校今年不统一组织。请各二级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本单位新党员进行入党宣誓。
四、做好应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
1. 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原则上应全部转出学校。请各学院组织员将《致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附件1,需填写学院联系人和电话)发给相关党支部张贴、传阅,并严格按照《关于调整发展党员审批和组织关系接转权限的通知》(华南工〔201393号)要求,认真核实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情况,于620日前将打印好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毕业生党员接转组织关系注意事项(附件2,需填写学院联系人和电话)发给毕业生党员。
2. 对转出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在其未到接收地(单位)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前,由原所在学院党组织负责管理。各学院组织员、辅导员及有关党务工作人员要加强与毕业生党员的跟踪联系,督促其及时落实组织关系接转;对3个月内没有收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的,要与接收地(单位)党组织沟通,了解党员组织关系接收情况。学校党委组织部将于今年9月底对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3. 对因特殊情况未能落实组织关系接转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其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原所在学院党组织。符合组织关系转出条件时,应及时转出。各二级党组织对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要将其编入党支部,确定专人(一般为辅导员、党支部书记)联系,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加强教育和管理,关心他们的思想和心理状况,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就业创业、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对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预备党员,还要做好其教育、考察、转正等工作。
联系人:吴红慧、杨琨;联系电话:87110110;邮箱:zzbzzk@scut.edu.cn
附件:1. 致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
2. 毕业生党员接转组织关系注意事项
党委组织部
2015513

1. 致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doc

2. 毕业生党员接转组织关系注意事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