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行政各单位:
为进一步探索完善学校党代会闭会期间党代表作用发挥的有效途径,加强学校党代会代表与基层党员和群众的经常性、制度性联系,充分发挥扩大党内民主、实现有效监督、化解基层矛盾的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中发〔2008〕8号)、《广东省党代表工作室管理暂行办法》(粤办发〔2012〕13号)和党内有关规定,学校党委决定设置“华南理工大学党代表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并于近期启动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点时间
2014年5月下旬至10月下旬
二、试点单位
本次试点工作选在机关党委、化学与化工学院党委、工商管理学院党委、公共管理学院党委、环境与能源学院党委5个单位进行,共设置工作室6个(机关党委在五山校区、大学城校区各设1个),办公地点设在各试点单位。
三、工作方式
机关党委党代表工作室的服务对象为全校师生员工,试点学院党委党代表工作室的服务对象为本学院师生员工。
工作室一般1至2个月开放1次,每次不少于半天。党代表到工作室开展活动的主要内容和主要方式详见附件1。
工作室首次开放时间为2014年5月30日(星期五)下午(6个工作室统一进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专题培训
为加强党代表的履职能力,学校党委定于5月15日上午8:30在励吾科技楼11楼中心会议室召开培训会议,就工作室的有关管理文件、工作流程及工作方式等内容作解读。请试点单位全体党代表、党委书记和联络员准时参会。
五、有关要求
1. 做好工作室办公地点的安排布置工作
各试点单位要安排一间办公室(机关党委在五山校区、大学城校区各安排一间;可以一室多用,不局限于开展工作室工作)作为工作室的办公地点,并按照勤俭节约的原则配备必要的办公用品。工作室外挂“华南理工大学党代表工作室”门牌,内设“党代表接待党员群众工作流程”等制度牌,门牌和制度牌由党委组织部统一制作后发放。
2. 做好党代表的驻室安排工作
各试点单位按照“一般1至2个月开放1次、每次不少于半天”、“党代表每年到工作室开展活动不少于1次”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统一安排本单位的党代表到工作室开展活动(学校各直属党支部的党代表驻室工作由机关党委安排;教工党代表单人或多人驻室均可,学生党代表不单独安排驻室工作),并安排工作人员兼任工作室联络员(主要负责工作室环境建设、党代表驻室工作安排、党员活动安排、有关材料撰写及报送等工作)。党代表每次驻室工作的具体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等有关信息需提前公布。
请各试点单位于5月23日前将《华南理工大学党代表驻室安排表》(附件3)报组织部组织岗邮箱zzbzzk@scut.edu.cn。
3. 做好工作室试点宣传动员工作
学校培训会后,各试点单位要召开本单位动员会,布置工作室相关事宜,并充分利用校内媒体资源,大力宣传工作室的功能作用,提高工作室的知晓度,扩大党员群众参与面。
工作室是党代表履行代表职责、联系党员群众、服务师生员工的重要工作平台,是党员群众开展活动的场所。各试点单位党委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工作室各项工作,边实施边总结边完善,确保工作室运行有序、发挥作用;各机关部门、直属单位要认真配合驻室党代表做好有关政策的解释工作,对承办的工作要在规定时间内予以解决并反馈。各试点单位党委书记要组织安排并大力支持所在单位党代表到工作室开展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矛盾;党代表要认真参加党组织安排的工作室活动,以各种方式密切联系党员群众,服务师生员工,对来访的党员群众要热情接待,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做好接访工作。
附件:1. 党代表到工作室开展活动的主要内容和主要方式;
2. 华南理工大学党代表驻室安排表。
党委办公室
党委组织部
2014年5月9日

附件1:党代表到工作室开展活动的主要内容和主要方式.doc

附件2:党代表驻室安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