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校行政各单位:
近日,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中组发〔2013〕14号,详见附件),对如何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了详细布置并提出了具体要求,请深刻理解文件精神并按文件要求的方法、步骤,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各二级单位要抓紧研究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具体实施方案,将意见问题的收集反馈、领导干部的谈心谈话、对照检查材料的撰写、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开展、突出问题的整改等重点工作步骤抓实抓细;并根据学校《关于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的通知》要求,在10月20日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将专题民主生活会时间、地点报学校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和学校督导组,会后认真做好情况通报工作,自觉接受师生员工的评议和监督。
附件:《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中组发〔2013〕14号)
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