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外开放法治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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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主任陈红彦教授率队赴南沙自贸试验区法院调研

发布者:徐树 发布时间:2017-12-27 浏览次数:1045

20171226日,我中心陈红彦教授、程关松副教授、殷继国副教授、徐树博士、叶竹盛博士、胡赫男博士一行应邀到广州市南沙自贸区法院进行调研,并受到南沙自贸区法院吴翔院长的热情接待。

在吴翔院长的带领下,调研组对南沙自贸区法院新办公楼进行了参观。南沙自贸区法院设置了专门的家事、劳动、商事以及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室,并且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和数字科技,率先实现诉讼服务便利化的快速升级。这些硬件和软件的提升给调研组留下深刻印象。


接下来,调研组和南沙自贸区法院就如何提高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司法保障水平和能力这一议题进行了研讨。南沙自贸区法院特别邀请了南沙自贸办周海副主任参与研讨。南沙自贸区法院李胜副院长和商事庭、知产庭、商事调解中心庭法官以及南沙自贸办综合信息处、政策法规处等处室同志一同参与研讨。

吴翔院长首先介绍了南沙自贸区法院在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方面取得的成就。他认为法院在保证司法的稳定性、可预期性的同时,要对改革作出积极的响应,为应对司法实践中的新形势、新问题做好充分的准备。

南沙自贸办周海副主任、自贸办综合信息处徐于棋处长、自贸办政策法规处沈薇副处长就南沙自贸区改革的总体情况分别进行了介绍。周海副主任认为,尽管南沙自贸区改革取了了瞩目的成绩,但依然面临许多问题,应该通过南沙自由贸易港的建设,推动自上而下的创新,冲破改革发展的瓶颈。

我院调研组在研讨中,充分结合理论研究的最新发展,对自贸试验区的建设重点和难点以及自贸区法院司法保障的定位和着力点等问题建言献策。

陈红彦教授表示,自贸区改革归根结底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问题。南沙自贸区法院应当在稳中求进,做好角色定位。在现有制度框架下充分发挥审判中的自由裁量权为自贸区提供司法保障。另外,陈红彦教授还指出各机关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是当前自贸区改革的有力抓手。信息化改革的一小步,对于整个社会是巨大的推动力。

程关松副教授提出自贸区建设的关键在于找到南沙自贸区的卖点,突出地区的优势和特色,同时也要了解短板。对于法院而言,面对日新月异的自贸区改革局势应当做好制度化、标准化和等基础性的建设,才能以不变应万变。法院要明确角色定位,避免过分超前而导致的司法功能主义。

殷继国副教授认为,市场化、国际化和法制化营商环境的核心是“营商环境”,而营商环境归根结底在于“自由”二字。市场机制可以解决的问题政府应当适当放宽监管,并允许市场有一定的试错成本。另外,目前的改革要避免过分强调概念上的创新而忽视了实质意义上的创新。

徐树老师指出目前关于营商环境指数化的研究相关要素非常多,侧重点也不同,世界银行侧重于市场化标准,而国内有的研究侧重于法制化,有的偏向国际化,尚未形成理论共识。

叶竹盛老师认为,从法院的角度来看市场化、国际化和法制化营商环境最终都可以统一为法制化的建设。对于自贸区法院来说,市场化主要依靠政府落实改革措施来实现,法院在此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等方式起到政府执法规范化的督促作用。国际化是指任何国家和地区的纠纷都可以在这里得到解决,其运用的裁判标准是国际通行的,不存在任何制度壁垒。



通过本次调研,加深了华南理工大学中国对外开放法治研究中心对南沙自贸区建设的认识,中心团队的积极发言也为南沙区人民法院的建设提供了新思路。双方达成合作共识,将进一步加强法律理论与实务工作的联系,更好地为南沙自贸区的建设提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