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载于《知识产权》2016年第4期)
王岩
专利的财产权通过公司在市场中的经济活动体现经济价值。权利主体的公司化和信息成本上升对专利的价值呈现影响巨大。应当从专利、技术和公司三个层面认定专利价值,而决定价值量的是专利在产品化过程中的投入量和风险承担。基于价值的专利运营将有利于社会对创新的投资,应当大力鼓励发展。但前提是,法律对专利权人的利益保护必须基于对其价值的合理判定,在保护权利的同时,遏制权利的越界滥用。
专利;技术;公司;价值类型;价值量;专利运营;非实施实体;
专利的价值及其运营_王岩.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