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等商品将取消自动进口许可管理
发布时间: 2007-06-01 浏览次数: 128

       近日,商务部和海关总署联合宣布,对2007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再次进行调整,取消其中天然气等商品共计32个税目的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这意味着针对地方政府与三大石油巨头在国际市场上无序竞争、拉高价格的现象,商务部将对天然气进口从严监管。新目录自2007年6月10日起执行。根据相关办法,自动进口许可管理是指在任何情况下,对申请一律予以批准签发的进口管理制度。没有限制条件,任何企业都可办理,商务部主要统计进出口业务量。近年来,在天然气高度的供不应求背景下,该制度一度调动了三大石油公司的进口积极性。受到国内外价格倒挂制约,三大石油公司的天然气进口量远远不能满足我国的需要。业内人士表示,气价接轨遥遥无期,在降耗目标的压迫下,地方政府已经没有耐心长期等待下去。根据中国“十一五”规划要求,单位GDP能耗必须在2010年前降低20%。而用天然气替代石油和煤炭,则是降低单位GDP能耗的最有效手段之一。而按照2006年的速度,多数地方政府将无法在2010年交出合格的降耗答卷。据悉,就在两个月前,已经有一家地方国资委主管的企业试图“走出去”,单独与外国公司商谈进口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