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整顿全面液化气市场 供气点压缩到450家
发布时间: 2007-09-14 浏览次数: 19
        本报讯(记者周瑞)西安市液化气市场整顿工作昨日全面启动。记者昨天从燃气市场整顿工作动员大会上获悉,此次整顿将对我市燃气市场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后,对现有储灌站和供应点进行资格认证,凡不具备条件的储灌站和供应点都将被取缔,西安液化气站点压缩到450家,今后不再审批增设储灌站和供应点。

  城六区供应点减少到450个 

  我市目前有液化气储灌站40余家,供应点2000多个,日销售液化气240吨。天然气市场供应出现严重的供大于求。按照我市“液化气市场整顿工作方案”的要求,经过整顿后城六区液化气供应点总数控制在450个,其中新城区70个、碑林区70个、莲湖区70个、未央区80个、雁塔区80个、灞桥区80个。每个街道办(乡镇)区域内设点不超过8个。城6区每个储灌站设定3个基本供应点。

  今后不再审批新的储灌站

  根据西安市液化气市场现状和燃气规划,今后将不再审批新的液化气储灌站,液化气供应点数量依据市场需求进行调节。

  今后,西安市液化气市场要实行储灌站和供应点一体化经营模式,各液化气储灌站必须自己铺设液化气供应点,通过这些供应点来销售液化气并负责对供应点的管理。液化气供应点未经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私自转让、租赁或者对外承包。液化气企业要根据有关法规参与事故意外伤害保险。另外,各供应点的经营权要按照有偿使用的原则,由各区县燃气行业管理部门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和方便用户的原则确定经营权的出让方式,经营使用权年限不超过3年。各储灌站运输机动车辆必须办理危险品运输许可证后方可投入运营,运输能力不足的可以委托具有经营资质的企业负责运输。各储灌站要保证供气安全和燃气质量,不得掺杂使假、缺斤少两,不得给超过检验期或有安全隐患的钢瓶充气。储灌站、供应点、营运车辆的工作人员都要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供应点设置符合6条标准

  为了保证各液化气供应点安全经营,“西安市液化气市场整顿工作方案”专门对液化气供应点设置提出了6条标准:每个供应点不小于10平方米,不得兼营燃气具配件等相关物品;经销点内不得有明火,不得住人;要有安全管理制度,要配有足够的消防器材,要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每个液化气供应点要与6层以上建筑物距离大于10米;夜间不得在供应点内存放重瓶;供应点之间的距离大于500米。

  液化气市场整顿4个月完成

  据了解,本次液化气市场整顿工作共分为4个阶段。第一阶段:从昨日开始到9月30日为摸底阶段。在该阶段,各区县根据各自的液化气供应点分配数量制定出区县液化气储灌站整顿方案和供应点的设置规划。第二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为申报审批阶段,各区县储灌站和供应点通过初审后,报市政管委会进行审核取得“西安市燃气安全经营许可证”,并到工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第三阶段:12月1日~2008年1月20日为清理取缔阶段,坚决查处无证液化气储灌站、供应点和营运车辆,营造良好的液化气市场经营环境。第四阶段:从2008年1月21日~1月31日,为总结表彰阶段。通过此次整顿,改善目前液化气市场混乱局面,形成完善监管机制,建立和谐的供求关系,实现液化气市场的长效管理。

来源:西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