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医学院(2019)复试方案
日期:
2019-05-17
浏览量:
2970

  一、招生计划及分数线

招生专业

计划数

拟通知复试人数

071000生物学

7

23

083100生物医学工程

8

18

107200生物医学工程

26

46

085271电子与信息

3

3

 

  1.根据我院今年上线生源和招生计划情况,以下考生可参加复试:

   a)参加统考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英语:50,专业一:50,专业二:50,总分:180

   b)申请考核制学校审核结论为A的考生;

   c)硕博连读的考生。

  2.招生计划可视生源录取情况予以微调。

  3.学生可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打印复试通知书,网址:https://yanzhao.scut.edu.cn/open/Doctor/Signin.aspx

  二、报到流程:

  1.报到时间:2019519日(周日)下午2:00

  2.报到地点: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医学院B2号楼101会议室。

  3.报到程序:

  (1)领取档案袋,填写个人信息;

  (2)资格审核

  应届生须持学生证、二代身份证、硕士阶段成绩单的原件及全部复印件;

   硕博连读考生须持研究生证、身份证原件,不收取复印件;

   往届考生须持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身份证、硕士阶段成绩单的原件(或加盖档案单位红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及全部复印件。境外学历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历认证报告。申请考核制考生还须提供其他报名材料所有原件。

  考生应保证所有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复试、录取等招生任一环节存在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可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直至取消学籍。

  4.领取《复试流程表》;

   5.拷贝复试PPTPPT命名方式:姓名+复试专业

  三、复试流程

  复试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两部分内容。

  1.时间:2019520日(周一)上午9:00

  2.地点:大学城校区B2-335会议室候考

  3.形式:面试时间25分钟,包含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两部分内容进行。外语听说能力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10%,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满起分100分,占复试成绩90%

 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15分钟:PPT展示报告,PPT 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包括本人的学习工作经历、学术成果汇总)、研究工作汇报(可结合硕士期间的研究内容或自选以前从事过的研究项目)、科研计划汇报等);

专家问答环节10分钟,专家根据考生PPT展示内容进行问答,问答环节包含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由学院拟定若干套口语(听力)试题,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口语和听力测试题目,评委和考生进行口语交流。

  4.纪律要求:

  1.复试时考生务必携带身份证、复试通知书,面试前领取并填写《复试录取情况登记表》。

  2.考生须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并交考务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学生进行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3.面试期间等待的考生须在候考区集中,不得随意外出。

  4.已完成面试的考生应迅速离开复试现场。

  四、成绩计算及录取

  1.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为百分制,计算方法为:

  录取成绩=复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10%+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成绩×90%

  2.成绩公示

  1)公示时间:2019521日(周二)中午12:00

  2)公示地点:医学院B2一楼大厅公告栏

  3.录取流程及原则  

  1)按各专业招生计划11.2(四舍五入取整)的差额比例,确定进入双向选择待录取考生名单。在差额比例范围内,如出现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则成绩相同考生均进入待录取名单。录取总成绩的高低仅作为考生进入待录取名单的排序依据,不作为拟录取的唯一依据

  2)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内,进入双向选择名单范围内的考生可以联系导师,在导师招生计划范围内,向考生发放双向选择《导师确认表》,双向选择签字确认后立将此表交回B2-225办公室,确定最终拟录取名单,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无法双向选择找到接收导师的考生,不予录取。

  3)确定拟录取后,除本校2019届应届毕业硕士生、硕博连读生外,其他拟录取考生必须在华南理工大学校医院(大学城校区)进行体检,体检时间为521日(周二)14:00-15:30

  4)复试成绩(四舍五入取整数低于60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合格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未进入待录取名单的考生不得参加相应专业录取。

  4.其他

  1)《政审表》及《调档函》考生自行在系统打印,调档函只对非定向就业类别考生;硕博连读和定向就业(在职)考生不用打印调档函。

  2)定向就业考生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五、成绩复查审核办法

  考生对复试成绩存在异议,均须在成绩公示期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六、申诉和联系方式

  在招生复试工作过程中,如有申诉及投诉,申诉人(投诉人、举报人)需实名向监督小组进行申诉,申诉及投诉时限应在公示期内,其余未尽事宜,遵照《华南理工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执行。

  学校招生办:020-87113401adyzb@scut.edu.cn

  学校纪委:020-87110195

   学院招生办:020-39380270,328597992@qq.com

  学院纪委:020-39381166

  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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