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适合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方式和选拔内容,提高博士生生源质量,我院 2019 年博士生招生继续以公开招考和申请考核制两种招生形式进行。为保证公平、公正、有序地实施该方案,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总则
1. 招收学科:生物医学工程专业、生物学专业。
2. 招收导师:学院所有符合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招生数量不得超过其当年的博士招生指标,申请考核制方式的招生指标占用学院(导师)当年博士招生计划。
3. 招收组织与原则:
(1)设立招生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主管副院长具体实施并负责审核考核工作的领导和组织。
(2)设立资格审核小组,负责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核。
(3)按照专业或学科设立考核组,对通过审核并取得考核资格的考生进行考核, 并给予考核成绩。
(4)招收原则: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二、 申请条件
申请者须符合华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见华南理工大学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并由 2 名报考学科或行业内知名专家(具有正高职称)推荐,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学术型博士生
1. 具有扎实的科研基础和突出的科研成果或贡献、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计划的应届或往届硕士毕业生(往届硕士毕业生限毕业 3 年及以内,以入学年度为截止计算点)均可提出申请;
2. 申请者本科或硕士阶段具有相关专业学习背景;
3. 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 CET-6≥426(折合百分制 60 分)或雅思(IELTS)≥6.0或托福(TOEFL)≥90 ,GMAT、GRE 和其他语种可参照此标准(小语种申请者入学后须以英语为第一外语);
(2)已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
4.跨学科门类申请者须经学院资格审核小组讨论全票通过,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5.同等学力人员、在职单证(非学历教育)硕士以及报考定向就业(含在职委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和对口支援等)类别的考生不得以申请考核制方式参加学术型博士研究生选拔。
(二)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1. 申请者一般应获得硕士学位,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
2. 申请者本科或硕士阶段具有工程博士招生领域相关的专业学习背景;
3. 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 CET-4≥426 (折合百分制 60 分)或雅思(IELTS)≥6.0 或托福(TOEFL)≥90 , GMAT、 GRE 和其他语种可参照此标准(小语种申请者入学后须以英语为第一外语);
(2)已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
省部级重大重点工程项目负责人或省部级奖励主要完成人可适当放宽英语要求。
4. 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申请者须具有从事省部级及以上重大重点工程项目、重要产品研发经历和能力。
三、申请材料
1. 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硕士阶段成绩单原件及研究生证复印件,国(境)外学历申请者提交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
2. 科研能力证明材料:包括公开发表论文、专著、专利授权书、科研获奖证书、校级及以上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主持重大科研项目证明材料,学术论文收录证明材料,其他可以体现申请者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支撑材料;
3. 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填写材料:华南理工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名报考学科或行业内知名专家(具有正高职称)的推荐信等报名系统下载的相关表格;
4. 其他材料:外语水平证明材料,申请者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报考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中属复印件的,申请者在通过学院资格审核后,专业考核阶段须核查原件。
四、申请考核程序
1.每年 11 月启动报名,申请者登陆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指定的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名信息;
2.申请者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一周内将申请材料一次性送交 (邮寄)至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同时缴纳考试费;
3.学院资格审核
学院根据国家招生政策、本学院办学特色、培养目标、学科特点及学位类型特点等,组织本单位相关学术组织和导师组按照相关办法和程序认真审核,出具审核意见或成绩。审核结果须公开公示并及时通知申请人。
(1)学院成立博士生申请考核制资格审核小组,集中审核申请者资格。审核小组成员一般由相关学科或专业的博士生导师组成,人数不少于 5 人。学院在审核结束后将审核小组人员名单一并报至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
(2)资格审核小组成员按学院统一制定的考核要求,独立对申请者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结论(学术型博士生审核结论有: A 直接通过、 B 需参加公开招考统一笔试、 C 不通过;工程博士生审核结论有: A 直接通过、 C 不通过)。学院汇总审核小组成员的审核结果,根据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申请者的最终审核结论,并将审核结果填写在 “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3)学院将审核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院填写“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审核通过汇总表”,学院相关负责人签字后报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汇总。
4.学校审核
(1)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汇总各学院审核结果后依据相关实施细则对学院审核结果进行复核,复核结束后,将审查及复核结果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将申请考核制学校审核结果在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最终审核结论并将结果反馈各学院;
(3)学院负责将经过学校公示无异议的最终审核结果通知相关考生。
取得 A 类直接通过资格的申请者,不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直接获得面试资格;取得 B 类需参加公开招考统一笔试资格的申请者需参加该专业学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获得面试资格;审核结果为 C 类不通过的申请者不得报考该专业。
5.专业考核
学院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充分发挥初试(笔试)和复试考核的优势和特点,着力加强对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的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
(1)学院按学科或专业成立专业考核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小组),对通过审核的申请者进行考核。每个考核小组由 5 位及以上博士生导师组成;
(2)学院考核申请者的基础理论知识、科研潜质、创新意识和能力、外语水平等方面。考核包含笔试(可通过实验或上机操作的形式考核)、面试(建议采用考生用 PPT 展示其对给定研究课题的拟研究思路,技术路线等形式),具体考核时间、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决定并报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备案。各考核小组须对面试考核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和全程录音;
(3)考核结束后学院须及时公示考核结果,同时将申请材料、笔试试卷、面试记录等材料提交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留存,录音录像材料由学院留存,保存备查期限为 4 年。
五、录取
1.学院根据专业考核成绩综合排名、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审核批准;
2.申请者可在同一学科或专业内调剂录取,跨学院调剂、跨一级学科调剂等跨度较大的调剂录取需向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申请考核制考生不得调剂到非申请考核制专业。申请考核制考生不得录取为定向就业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否则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3.申请考核过程中如发现申请者有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他违纪行为,将取消考核资格、录取资格、直至博士生学籍。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六、招生计划
申请考核制方式的招生计划占用学院(导师)当年博士招生计划。
七、其他
1. 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和纪监办公室全程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过程的巡视和监督工作。申请者对录取结果有疑义的,可于申请考核当年内向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或纪监办公室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2. 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作为公开招考的补充形式双轨制进行,选择“申请考核制”的学院(专业)须同时保留统一招考形式;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部采用“申请考核制”形式进行,不采用公开招考选拔方式。
八、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华南理工大学医学院 B2-225 室
邮编: 510006
联系人: 宋老师
Email: mcynsong@scut.edu.cn
电话: 020-39380270
华南理工大学医学院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