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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数学学院2021届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2文章来源:华南理工大学数学学院浏览次数:554

各位毕业生党员:

你们好,首先祝贺你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学校的组织管理工作通知,现就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接事项通知如下。

作为毕业生党员,在你们即将迈向新的工作学习岗位之际,还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办理党员组织关系的有关手续,现将具体事宜告知你们:

一、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要求

1.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在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2.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生源地的街道或乡镇党组织或申请保留在学院但必须与党支部保持联系,每半年至少向党支部书面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学习情况,申请办理程序如下:党员出国(境)前向学院提交《党员出国(境)保留组织关系(停止党籍)申请表》(一式两份,个人档案和学院各存一份,联系支部负责人获取模板)。党员归来后,依据有关规定,填写《党员恢复组织生活(党籍)审批表》(一式两份,个人档案和学院各存一份,联系支部负责人获取模板),积极配合学院做好恢复组织生活有关工作。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党员出国(境)保留组织关系(停止党籍)申请表》(一式两份)须于6月21日前交至4217办公室。

3.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对因特殊情况未能落实组织关系接转单位的,需填写《离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学校)联系卡》(一式两份,个人和学院各存一份,联系支部负责人获取模板),可将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学院,一般不超过2年,其间符合条件的应及时转出。《离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学校)联系卡》(一式两份)须于6月21日前交至4217办公室。

组织关系保留在学院其间,要主动与学院党组织保持联系,按规定交纳党费,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的,学院党委(党总支)将依据党内有关规定,予以处理。预备党员要积极配合所在党支部按时做好转正工作,每半年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党组织提交思想情况汇报,预备党员的转正由基层党委按有关程序审批,由所在基层党组织具体办理。

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程序

毕业生党员应到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具体程序是:

1.留在数学学院学习的,在支部的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中登记,在备注栏备注本院读研;

2.转到校内其他单位或校外的,需将新的党组织相关信息(介绍信抬头和接收党组织名称)填报在支部的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中。

(1)转至省内的,由学院通过党务信息管理系统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转往省内的毕业生党员到对方党组织报到后,要及时提醒对方完成网上转接审批,没有接收成功的党员将留在原支部。

(2)转往省外的,毕业生党员将获得学院党委开具的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应在介绍信有效期内转入对方单位,并及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寄回原学院。介绍信如有遗失、信息有误或单位改派的毕业生党员,请及时与学院党委(党总支)联系,学院党委(党总支)可在介绍信开出半年内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重新办理,超出半年仍未落实接收组织关系的党员按“口袋”党员处理,经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批后才能重新办理。对本人拿着介绍信不转入单位的,按《党章》等有关规定处理。

3.拟申请保留党组织关系在学院的,务必遵守组织管理规定并且在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中注明并提交相关材料;一旦落实组织关系去向,应及时转出,以免影响党员身份。

请各学生支部以支部为单位,在621 日前将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发送至邮箱:sxxy_scut@163.com,文件主题命名:支部名-202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

       三、在组织关系接转过程中如有疑问或遇到困难,请及时与学院联系(学院联系人:  邓乐天  ;联系电话:   020-87113468  )。

最后,衷心地祝愿你们在新的人生征途上,学习进步,工作顺利!希望你们在新的学习工作岗位上,继续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继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母校增光,为党旗添彩!


数学学院党委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