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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9文章来源:华南理工大学数学学院浏览次数:5602

各团支部:

根据《团章》和《广东共青团整治软弱涣散基层组织三年行动“命脉工程”实施方案》(团粤发〔2018〕12号)要求,为贯彻落实团省委关于共青团改革攻坚的工作新部署,现就2018年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所有毕业生团员在毕业时均应办理本人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按规定将组织关系从学校转出后,及时转入工作单位或本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上级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参加组织生活,接受接收地团组织的管理。

(二)严格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对不符合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没有团籍档案、不在“智慧团建”注册的毕业生不转移,不承认其团员身份。

(三)毕业生团员的学习、工作单位已建立团组织,其团组织关系须跟随学习、工作关系变动进行转接。

(四)团员的学习、工作单位未建立团组织,其团组织关系转入学习、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村(社区)团支部。

(五)团员处于无学习、无就业状态,原则上转入其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的“退回原籍团支部”,并由县(市、区)团委根据团员实际流转情况,及时将该类团员转接至相应团支部。

(六)在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移过程中,毕业生所学院团组织要核实好团员去向,认真审核督促其转出团组织关系。

二、转移程序

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移程序共分线上操作线下转移两部分。其中线上操作一般由毕业生团员通过智慧团建系统发起申请自主转出,转出团支部及其直接上级团组织、接收团支部及其直接上级团组织依次审核;线下转移由二级团委自行开展同时完成两部分程序视为团组织关系转出完成。具体操作说明如下:

(一)线上操作程序

1.线上操作转移业务场景

毕业生

去向类型

处理办法

已明确就业去向

团员自主申请将其团组织关系转入学习、工作单位团支部;如果学习或工作单位未建立团支部,其团组织关系则转入学习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村(社区)团支部。

就业去

向未定

团员所在团支部将该团员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的退回原籍团支部。如果户籍所在地为省外城市,则按照“出省”类型处理。

出省

团员自主申请所在团支部在线上选择转至广东省外,并填写团员去向

出境

81日前由团员所在团支部将该团员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的退回原籍团支部

升学

省内:团员自主申请、特殊情况由所在团支部操作转入升学后的对应团支部

省外:按“出省”类型处理

暂缓就业

团员自主申请,各二级团委建立暂缓就业团支部,接收暂缓就业团员组织关系。

自由职业者/无业团员

团员所在团支部将该团员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的退回原籍团支部


2.线上操作详细流程说明详见附件1。

(二)线下转移操作程序

1.团员证是团员组织关系的凭证。各二级团委在毕业生团员证上组织关系接转页填写团员转出组织关系时间,注明团费收缴情况需收至20188月31,并加盖二级团委公章。在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出之前,须认真检查是否有已交团费但没有注册的团员,予以补盖注册章。

2.省内团组织关系转接只需要走线上流程,不需要开具介绍信。如果转往外省,则一定要开具团组织关系介绍信,确保团员落地并收到回函。办理省外团组织关系转移时,应由二级团委开具介绍信并向校团委进行年度备案,不能仅凭团员证转接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各二级团委直接开具,可根据校团委提供的模板(附件2)自行编号并打印,落款盖二级团委公章。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应保留存根,以备查考。

3. 团员档案须装入学生档案一并寄出,团员证及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予毕业生团员本人携带。

三、补办团员证流程

遗失团员证的团员需到校团委补办团员证后方可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出。请各二级团委统一收集整理好相关补办申请信息后,提交《申请补办团员证团员信息统计表》(附件3)到校团委办理。校团委原则上不接收毕业班团员个人提交的补办申请。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二级团委统一收集整理好申请补办团员证的团员信息(包括学号、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出生年月、入团时间、入团地点和单位、团费交至时间等),填写申请表并盖章

2二级团委统一收齐补办团员证团员的小一寸照片(请在背面注明姓名,学号)、《申请补办团员证团员信息统计表》一式两份,交至校团办公室办理

四、注意事项

1.学院团委需在715日前为毕业生团员办理好团组织关系的转出工作,暂缓就业的毕业生的团员组织关系,以学院团委为单位统一管理,毕业生工作落实后,应及时办理其团组织关系的转出工作。

2. 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团员要定期回校参加团组织生活,有特殊情况的,经所在团委同意后,可以定期书面汇报思想;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团员的团费,由所在团委按相关规定收取,统一上交学校。

3.参加西部计划、研究生支教团的毕业生团员,将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地,参加当地团组织的组织生活并按期向所在团组织交纳团费。

4.线上操作请通知团员于6月26日前进入智慧团建系统申请转移6月27日至6月28日各团支部集中审核,各团员自行跟进确保流程完全接转完成;线下转移(省外)请各团支部收集齐本支部需开组织关系介绍信同学信息6月28日前发送至邮箱sxxy_scut@163.com模板见附件4

五、工作要求

各团支部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安排专人负责好毕业生团员组织工作。此外,认真做好毕业生团员档案的清理、归档等管理工作和针对毕业生开展增强团员意识教育活动。


附件1:线上操作详细流程说明.docx

附件2: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模板.docx

附件3:申请补办团员证团员信息统计表.xls

附件4:团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xlsx


联系人:郑璐

联系电话:87110923

共青团华南理工大学数学学院委员会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