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7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系统管理员 日期: 2017-01-06 00:01:00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16〕12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教发厅〔2016〕9号)的要求,在前期全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为确保放假期间的实验室安全,深入巩固学校安全大检查成果,请各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1. 寒假前对本单位师生进行一次安全防范动员和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预案。

2. 各单位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及安全工作小组做好工作部署,结合学校检查发出的“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开展一次彻底的实验室安全自查,及时发现、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确保隐患有追踪、整改有落实。切实落实寒假期间各实验室的安全管理责任,确保每个实验分室和每件设备的安全都有专人负责。

3. 各实验室清查盘点化学药品和试剂,建立进出库台账。清理过期或标签不清等各类的废弃化学品,学校将在1月3—13日开展假期前的废弃化学品专项回收工作(各学院的回收日期另行通知);完成气瓶固定链、洗眼器、通风设施等实验安全设施的检修和保养;清理和保养贵重仪器、仪表,必要时进橱、入库妥善保管。

4.加强易燃易爆及剧毒、易制毒、易制爆等化学试剂及各类危化品的安全管理,对剧毒、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严格按要求存放,实行双人双锁保管,防止危险品泄漏、失窃以及火灾等事故发生。实验室废弃物(包括空瓶)严禁摆放在走廊、过道等公共场所。

5. 加强生物实验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实验室所属生物级别开展相应级别准许的实验并严格按照标准操作程序进行实验操作。妥善保存、处理生物实验废弃物。

6. 假期期间需使用实验室的师生,按《华南理工大学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办法》(华南工设〔2014〕5 号)第九条相关规定,向学院提出申请备案,并在实验室门口张贴实验室负责人及其联系电话,切实做好实验过程的安全事故预防措施,防止意外发生。

7. 寒假期间需施工的实验室,要对实验室内可能因施工引发安全和盗窃事故的设施和材料作妥善处理和预防,并在施工区域的明显位置张贴项目相关信息,如项目名称、时长、承建单位、联系方式及管理单位的联系人、联系方式等;施工期间,实验室要配备专人进行现场监督管理。

8. 各实验大楼要加强对出入人员的管理,对外来人员和非本实验室的人员要进行盘查和登记,避免发生意外事件。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根据总体工作部署,近期正在进行实验室安全检查和整改督查,请各单位配合相关工作,本着对实验室安全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好放假前的安全教育、隐患整改及放假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