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2016.3
来源: 系统管理员 日期: 2016-01-29 00:02:00
  

各学院:

按照我处工作安排,将进行开学初的实验室安全检查,重点检查1月份实验室安全整改内容。日程安排如下:

五山校区实验室及设备安全检查安排表

检查时间

检查单位

检查地点

37(周一)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土木与交通学院

25号楼、28号楼、麟鸿楼、14号楼、北区科技园、交通大楼、附中对面

38(周二)

化学与化工学院,建筑学院、

15号楼、16号楼、逸夫工程馆、27号楼、7号楼

39(周三)

轻工学院,食品学院,物理与光电学院、工商管理学院

13号楼、造纸楼、造纸重点实验室(新、旧楼)、18号楼、23号楼、22号楼

310(周四)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电力学院

10号楼、19号楼、29号楼、30号楼、工程训练中心、9号楼、电力实验楼、30号楼、高压实验室

311(周五)

电子与信息学院、公共管理学院、自动化科学与工程学院、数学学院、体育学院

5号楼、3号楼、4号楼,逸夫科学馆、30号楼、东区运动场

大学城校区实验室及设备安全检查安排表

检查时间

检查单位(第一组)

检查单位(第二组)

201637

上午

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环境与能源学院

下午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软件学院

物理实验中心、
能源研究院

201638

上午

电工电子实验中心、
计算中心、
经济与贸易学院、
艺术学院

新闻与传播学院、
法学院、
设计学院

下午

国家工程中心、
医学院

化学实验中心、
食品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