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工与食品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及弃置不用化学品专项回收处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处于6月21日对贵学院的部分实验室进行了专项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贵学院13号楼230实验室存在以下问题:
1. 工作中的高压灭菌器放置于门口公共过道;
2. 实验室内存在随意拉、接电线现象;
3. 工作中的冰箱上放置杂物和实验用品;
4. 化学试剂未分类摆放,随意叠放在实验台上。
上述问题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请贵院尽快实施整改工作。我处将于7月9日对上述实验室进行复查。
特此函达。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〇一三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