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气体安全规范》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
来源: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11-05

各相关学院(系):

自学校《实验气体安全规范》(下简称《规范》)于202161日发布实施以来,各单位认真宣贯落实相关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根据文件要求,开展《规范》落实情况专项督查,请各单位重点落实以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加强《规范》宣贯落实工作,重点关注实验室一级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将《规范》内容要求视为规定动作,纳入学院检查、实验室自查的重点项目,每次必查。

三、按照《规范》第六条、第十八条第六点要求,请各相关学院(系)仔细排查本单位使用实验气体的场所,建立实验室气体危险源清单(附件1),重点关注其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情况,不符合规定的场所应推动实验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将限制实验气体采购审批。

四、按照《规范》第七章要求,请各相关学院(系)排查本单位及相关实验室是否建立应急处置程序,是否进行培训和演练,并督促未达要求的实验室及时补充完善。

实验气体是实验室重要危险源,关系到实验室师生生命安全,请各院(系)高度重视,增强主体责任意识,推动《规范》贯彻落实;并于1112日前将附件1报我处实验室安全科,电子版发邮箱sysgl@scut.edu.cn。下一步,学校将开展《规范》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将纳入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年度考核。

  

附件1:实验室气体危险源清单.xlsx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