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座谈会现场
2020年12月4日,“广东省法学会国家宪法日座谈会”在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中心酒店成功召开。会议由广东省法学会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承办,座谈会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为主题,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姜滨主持会议,广东省政法委专职委员、广东省法学会副会长刘永庆同志、华南理工大学党委常委、副书记陶韶菁同志、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朱文建同志、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广东省法学会副会长蒋悟真教授等领导莅临参会。广东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会长、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吴家清教授、广东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夏正林教授和我省其他知名宪法学专家学者在座谈会上发言。省法学会相关人员、各个学科研究会负责人和代表、华南理工大学部分师生共计八十余人参加。
会议首先由华南理工大学党委常委、副书记陶韶菁同志致辞,对本次座谈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
在专家发言环节,我院吴家清教授从宪法序言和宪法条文两个方面重点论述了“两个坚决不动摇”,即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宪法序言从历史叙事以及爱国统一战线的角度,充分阐述了党的领导的重要性,而从宪法条文的角度,七五宪法、七八宪法都在宪法条文中明确了党的领导,最新的八二宪法也在第五次宪法修改中把党的领导写进了条文。
我院夏正林教授则强调了备案审查的重要性,他提出备案审查制度不仅仅是建立的问题,更是实现的问题。关键在于人大的地位,尽管人大在宪法中的地位很高,是权力机关但实践有很多权力未能真正行使,如特定问题的调查权。有权力也同时意味着有义务,宪法赋予了人大作为立法机关的各项权力,应该积极依法履行。
其他省内知名宪法学专家亦围绕座谈会主题进行精彩的发言。最后,广东省政法委专职委员、广东省法学会副会长刘永庆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要注重宪法学习宣传和研究的政治性,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同时,要注重宪法学习宣传和研究的人民性,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最后要注重宪法学习宣传和研究的中国性,立足国情,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宪法理论。
此次座谈会的成功举办,是我院积极响应第七个国家宪法日的特色活动,也是我院履行维护宪法权威、学习宪法精神和实践宪法义务的深刻体现。(图文/杨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