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华南理工大学与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联合培养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5-08 浏览次数:867

根据《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华南理工大学战略合作协议》及《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华南理工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方案》,学院拟于2017年5月遴选联合培养研究生,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遴选工作组

遴选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组由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和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共同指派,具体如下:

华南理工大学:

1.徐松林教授,法学院院长           

2.夏正林教授,法学院副院长,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

3.殷继国副教授,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副主任

4.沈玮玮副教授,法学实验教学中心副主任

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

1.赵以敏  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

2.吴伟良  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高级合伙人

3. 郑飞虎  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4.郭素颐  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二、遴选对象及人数

1. 本院2015级,2016级法学硕士/全日制法律硕士。

2. 遴选人数为3-5人,视报名情况确定。

三、报名方式

请有意者于2017年5月25日17:00前将个人简历发至jiguoyin@scut.edu.cn,邮件主题注明“姓名+联合培养报名”。

四、面试安排

时间:5月中下旬(待定)。

地点:B9北座202会议室。

联系人:殷继国副教授,电话:13352810151。

五、实习计划

1.联合培养研究生预计7月1日派出,直接派驻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原则上为6个月,具体可由律所导师和校内导师商量决定。

2.实习期间由学院和律所给予一定的实习补贴。

3.实习期间由律所指定导师进行全方位深度指导,直接参与案件的办理,深入学习和掌握基本律师业务技能。

六、其他

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穗路406号之二保利克洛维中景大厦2507-2512,近珠江新城地铁站。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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