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关于2016届本科生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方案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9-14 浏览次数:377

一、推免工作小组名单

组  长:夏正林

副组长:曾嘉华

成  员:张霞  吕萱萱 

说明:推免工作由组长夏正林、副组长曾嘉华牵头开展。成员分工:张霞负责课程成绩相关事项,吕萱萱负责推免材料接收、审核等相关程序事项。

二、名额分配(法学院共18人)

2012级法学专业(1班、2班、3班、4班):16

2012级知识产权专业:2

说明:名额分配根据专业人数比例计算得出,最终分配名额将根据各专业申报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如某专业名额用不完,将调整至其他专业。

此外,“2+3”辅导员、“1+3”西部计划名额单列,不占18人的名额。

三、推荐条件及优推条件

详见华南理工大学《关于推荐201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的相关条款。

网址:http://202.38.194.100/fxy/xsgz/tzgg/19v2ans8un4l8.xhtml

四、推免日程

(一)914-15日:学生申报

学生自愿提出申请,学生登录华南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系统网页http://www.scut.edu.cn/tuimian(帐号为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将相关证明材料(如英语成绩、相关成果证明、获奖证书等)的复印件提交到B9北座2042)吕萱萱老师处。

报名西部计划的学生还须同时提交《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报名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的学生还须同时提交《第十五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报名登记表》, 详见http://202.38.194.100/fxy/xsgz/tzgg/19v4v7mt9ad3u.xhtml。(注:西部计划、支教团、辅导员推免只能报考本校,报考外校无效)

另根据保研名额安排,法学院现拟面向校内各院系2012级本科生,招聘2+3辅导员2,详见http://202.38.194.100/fxy/xsgz/tzgg/19v4s44en8ffi.xhtml

请学生结合本人及家庭实际情况慎重考虑,做出慎重的抉择。915日之后,系统不再接受学生申请

(三)916-17日:学院审核

学院在系统中审核学生信息,及时修改学生错漏的信息。

(四)917日:学院公示

学院依据下载的汇总名单,根据学生的条件、学院名额确认推荐名单(按10%的比率推荐后备名单)。确定推荐名单后,学院在推荐系统中确认学生的推荐类型,复查、审核通过、提交推荐名单,并将推荐名单汇总在院内公示。

(五)918日:学院报送

学院报送推荐材料至五山校区一号楼214室。

(六)918日:学生报考

拟推免本校的学生,务必在18日向接收学院提出报考申请,由接收学院确定进入考察名单。

(七)92125日:学校审核及公示

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材料,并公示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名单。接收学院组织本校申请推免生完成初步考察工作。

(八)925-27日:确认复试

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http://yz.chsi.com.cn/tm 注册、网上支付、报考、确认复试,并按接收单位的要求完成相关事宜。

(九)926-27日:复试录取

推免本校的由接收学院根据前期的考察情况,组织最终复试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拟推荐外校的学生根据对方单位要求参加面试和复试。

(十)928-29日:收尾结束

所有推免本校的学生必须在928-29日之间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http://yz.chsi.com.cn/tm,提交报考本校的申请,并根据提示完成最终的推免接收流程。

929日是确认接受本校发出的待录取资格的最后期限。不按期确认的,视为放弃本次校内推免拟录取资格。

五、监督制度

学生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可向副组长、组长逐级实名投诉,不接受非实名投诉。

监督电话:(1)曾嘉华:39380306;(2)夏正林:39380305

咨询电话:(1)成绩咨询:张霞,39380308;(2)其他事务:吕萱萱,39380307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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