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职工医疗互助的保险
学院各位老师:
根据广东省总工会粤工办〔2013〕16号文件《关于深入开展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我校将继续推进职工医疗保障工作。校工会自2006年起组织我校在职教职工参加“广东省职工互助医疗保障计划”(每三年一期),到目前为止已经参加了三期,理赔金额总计52万元。上期互助保障计划的有效期至2015年5月31日24时止。请各部门工会组织本单位教工认真了解各项条款,并及时办理2015—2018年度参保续保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参保范围
我校在职教职工(含合同工),身体健康(以往从未患过本计划规定的特种重大疾病),至2015年5月31日女性未满55周岁、男性未满60周岁。
二、保障费及保障金额的相关说明
(一)“广东省职工互助医疗保障计划”保险的保障费为人民币80元/份,保障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保障期为三年,三年到期后可自愿选择是否续保;
(二)根据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确定参保份额统一为每人购买2份。省教科文卫工会为鼓励广大教工积极参与互助保障计划,给予每位新参保人员20元补贴,其余140元由个人自行负担;续保人员全额缴纳保障费160元。
三、首次参保及续保的相关条款说明
(一)首次参保
根据互助保障计划的规定,首次参保人员有180天的免责期(即在保单生效之日起的180天免责期内提请理赔不予受理),免责期后确诊为保障范围内的疾病方可受理,相关内容详见
附件1:广东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甲种版(2013年12月修订pdf版).pdf
(二)续保
被保障人在保障期满前30天内办理续保手续的,可取消180天的免责期。保障期满后办理参保手续的视作首次参保,须执行180天的免责期。
四、注意事项
(一)本保险计划学院统一为符合参保的每位老师购买两份,保费由学院统一支出。
广东省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计划
学院各位女教工:
为关爱我校女教职工的健康,保障女教职工的特殊权益,根据广东省总工会粤工办〔2013〕16号文件《关于深入开展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自今年起将首次组织我校在职女教职工参加“广东省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计划”(每三年一期)。请各部门工会组织本单位女教职工认真了解各项条款,并办理2015—2018年度首次入保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参保范围
我校在职女教职工(含合同工),身体健康(以往从未患过本计划规定的特种重大疾病),至2015年5月31日未满55周岁的女性。
(一)“广东省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计划”保险的保障费为人民币55元/份,保障金额为人民币15000元,保障期为三年,三年到期后可自愿选择是否续保。
(二)根据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确定我校参保份额统一为每人限购买2份,每人需缴纳保障费110元。
三、首次参保的相关条款说明
根据互助保障计划的规定,首次参保人员有180天的免责期(即在保单生效之日起的180天免责期内提请理赔不予受理),免责期后确诊为保障范围内的疾病方可受理。相关内容详见
附件1:广东省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计划甲种版(2013年12月修订).pdf
四、注意事项
本保险计划遵循教职工自愿参加原则。申请参报的老师于2015年4月27日前将保费交到交通大楼21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