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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文岳同志工作照 |
林文岳同志,男,广东河源人,硕士研究生学历,1992年入党,1995年参加工作,现任纪监办公室副主任。在过去几年里,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衷心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坚决执行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拥护改革开放政策,带头遵纪守法。作为一名党的纪检干部,他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始终以一个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践行“三个代表”,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他作风正派,为人清廉。作为部门副职领导,他服从纪监办主任的领导和工作安排,积极辅助主任开展各项工作,为做好学校反腐倡廉工作献计献策,如:积极参与起草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纪委工作报告;起草领导班子聘期工作目标、年度工作计划和学校纪委五年工作规划;精心建设网上廉政学习基地“清风园”;承担纪委各种重要汇报材料的撰写工作;承担学校正风行风评议“回头查”和部属高校反腐倡廉建设情况量化考核会务组织工作并高效完成任务等。
自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开始,林文岳同志随时注意学习反腐倡廉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认真钻研和探索,很快就成为学校纪委的业务骨干。2005年1月中共中央发布《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系统总结了建国以来党风廉政工作的基本经验,提出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要求全国各地区、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办法。根据学校纪委领导要求,林文岳同志对学校近十年来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认真总结, 学习了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并吸取兄弟院校的有益经验,草拟出学校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提出在高校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重点是“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依法治校,廉洁治教,廉洁治学”等观点,受到领导的肯定。在工作过程中,林文岳同志喜欢思考和探索,对当前存在的一些社会不良现象和高校管理中的问题,擅长从制度、文化和传统等方面进行深层次分析,先后撰写出《关于高校招标采购监管工作的调查研究》、《试论高校廉政文化建设》、《浅论新时期如何做好高校纪检监察工作》、《高校中的商业贿赂问题及其治理》、《高校管理工作浅析》等理论文章。其中《关于高校招标采购监管工作的调查研究》被教育部评为教育系统廉政建设优秀调研论文,荣获广东省教育系统优秀廉政调研成果二等奖。
在学校纪委书记和纪监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林文岳同志与其他纪检干部一起认真做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执法监察和信访案件的查处等工作。他注重做好对师生的廉洁教育,根据领导的安排,积极协调人事处、研究生院等单位对教师和研究生开展以“诚信科研”为主题的学术道德教育,建设良好的学风、校风;协调教务处和思想政治学院等单位对一年级大学新生开设《廉洁修身》课,教育他们树立廉洁观念和正确的荣辱观,为他们完成大学学习任务和步入社会奠定良好的思想道德基础。精心组织全校反腐倡廉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等,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系列活动。对于师生群众来信来访,林文岳同志会认真而又耐心地接待和处理。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他依据相关规定和程序深入调查了解,注意发现新线索,掌握和妥善保存相关证据及材料,综合分析来自各方面的材料和信息,得出初步结论后向领导汇报。对于反映失实的信访件,他会耐心对来访(来信)者和被调查者作出解释,以消除误会;对故意制造是非的来访(来信)者,他会毫不客气地予以批评教育;对于反映属实的信访件,他会依据学校规章制度和党纪国法,向领导提出处理建议。通过处理信访件,他及时纠正了多起教职工违规行为,并视情节和后果轻重,对违规当事人批评教育或者建议给予相应处分,维护了学校的良好秩序和社会声誉。
林文岳同志喜欢钻研业务,对工作兢兢业业,精益求精。他非常关注学校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完善。他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是根本;只有健全管理制度,规范管理,才是抓好了反腐倡廉的源头治理工作。2005年国家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同时废止了长期以来事业单位参照执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1957年由国务院公布)。为了解决学校教职工行政处分工作无法可依的问题,他向领导建议:应该根据国家现有法律法规及时制订专门的学校规章制度。该建议得到学校相关领导的批准。根据领导指示,林文岳具体负责学校教职工处分相关规章制度(后取名为《华南理工大学教职工处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处分规定》)的起草工作。他深知目前国内绝大部分高校都还没有出台相关规章制度,制定《处分规定》的质量将直接影响学校的安定团结大局和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因此一定要非常慎重,既要合法合规,也要照顾学校的传统和实际情况。为了做好起草工作,他带领纪监办的其他同志认真学习和研究国家现有的法律法规,到省内外兄弟院校调研,并认真咨询法律专家的意见,花了近半年时间起草出《处分规定》第一稿。又花了近一年时间征求学校领导、各二级单位、律师和广大教职工的意见,经过二十多次的修改并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成为学校的正式管理制度。我校出台《处分规定》受到教育部的充分肯定和兄弟院校的好评,教育部以制度经验方式全文转发给部属院校,不少兄弟院校都来我校借鉴成功经验。他还牵头起草了《华南理工大学中层干部任职前党委组织部听取校纪委意见和校纪委回复党委组织部意见工作办法》、《华南理工大学招生监察工作暂行办法》、《华南理工大学采购监督办法》和华南理工大学教职工申诉处理委员会工作制度等,为完善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规范重要管理部门的权力运行做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