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展示教育评价改革试点省先行先试、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广东省教育厅现开展2023年教育评价改革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围绕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主题,从改革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改革学校评价、改革教师评价、改革学生评价、改革用人评价等方面深入思考研究,展现积极探索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好经验和好做法。
二、作品要求
1.征文内容必须符合《总体方案》精神,既可以谈认识体会,也可以介绍思路举措、做法经验等。
2.题目自拟,字数不超5000字。
3.征文须自行查重(查重率不超过30%),确保原创性,严禁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已在公开刊物发表的作品、报送过的典型案例不予参评。
4.征文纸质版要求A4纸1份,征文首页注明文章标题、作者、职称/职务、工作单位、单位地址、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具体格式参考征文样式(见附件1),作者信息不全的不予参评。
三、征文评选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报送的征文进行评审,最终遴选5篇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征文若干篇、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并遴选部分优秀征文在《广东教育》《师道》等杂志上刊登,或在“广东教育”“广东教育传媒”微信公众号、南方教育网等媒体推送,视成果质量结集公开出版。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将此次征文活动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推动《总体方案》落实落地的具体举措,认真组织、精心遴选、确保质量。
2.请各单位于2023年5月20日前将征文纸质版、《教育评价改革征文统计表》(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2)报送发展战略与规划处,word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j2fg@scut.edu.cn。联系人:梁锦霞,电话:87110722。
附件:1.教育评价改革征文(样式)
2.教育评价改革征文统计表
发展战略与规划处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