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广东省教育厅2020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核查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24|浏览次数:802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广东省教育事业统计数据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教务处、研究生院、人事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财务处、基建处、资产管理处、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档案馆、网络中心等单位安排专人对接此次数据核查工作,填写具体负责人、联系人名单回执(附件1),于827日(本周四)下午下班前反馈至j2fg@scut.edu.cn

2. 请上述单位务必按照主要核查指标的要求(附件2),准备好《高等教育基层统计调查表(2019/2020学年初)》的相关统计报表数据的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材料以及相关的佐证材料。

3.教育厅于824日起组织专家组进行线上数据核查工作,对存在可疑数据的学校单独通知并开展进一步的核查工作,请各单位联系人保持电话及其他联系方式畅通。


 

 

发展战略与规划处

2020824

附件1

2020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核查工作人员名单

(负责人、联系人)


单位名称:





姓名

办公电话

手机

QQ

邮箱














附近2:教育事业统计数据主要核查内容汇总表


数据指标

相关单位

主要核查内容

1.在校生数

教务处

研究生院

国际教育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1.核对学生学籍数据(学生注册记录、在校生花名册、学生变动登记表、学籍系统记录等);

2.核对实际上课人数

2.教职工和专任教师数(含外聘教师)

人事处

核对教师数据库、教职工花名册、银行提供的工资发放流水、社保局提供的社保缴费名单、人员档案、聘任教师合同书、教师学历及专业技术职称等

3.校园占地面积

资产处

档案馆

1.核对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支撑材料原件

2.实地查看

4.校舍建筑面积

资产处

基建处

档案馆

1.校舍建筑清单

2.核对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房地产权证等支撑材料原件

3.实地查看

5.固定资产和教学仪器设备

财务处

设备处

网络中心

1.核对学校固定资产(教学仪器设备)一览表

2.核查大型仪器设备

6.图书册数

图书馆

1.核对馆藏记录

2.查看图书上架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