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一流”建设项目负责人:
根据最新校长办公会议精神,学校拟安排资金用于符合以下两种情况的2018年“双一流”建设项目结余经费支出:(1)已于2018年底在设备处系统上申请仪器设备购置并进入相关流程的;(2)2018年底未使用完经费的引进人才科研启动项目。
请符合第一种情况的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于2019年11月4日前将经费需求(需写明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项目编码、结余经费)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如申请记录等)报送到发展战略与规划处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第二种情况的项目负责人无须提供材料,学校重新立项后予以回拨,经费需在年底前完成使用。
如有疑问,请与发展战略与规划处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联系,项目负责人也可以加入QQ群(154422697)进行咨询,联系电话87110100,联系地址:37号楼335室。
发展战略与规划处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