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二级单位: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国科发奖〔2023〕225号)《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23】2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我校提名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原则
1.提名者应当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提名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作出创造性贡献的重大成果,特别是从0到1的重大科学发现和基础理论创新、事关发展全局和国家安全的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抢占科技和产业发展制高点的战略性、前沿性成果。
2.提名者应当提名真正作出创造性贡献的科学家和一线科技人员,仅从事组织领导、行政管理或辅助服务的人员不得作为国家科学技术奖候选人,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首席科学家等领军技术专家的除外。同一提名项目的候选者应当按照贡献大小排序。对于曾担任领军技术专家的领导干部以及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参评的,提名者应严格甄别其任职期间的科技成果。
3.提名者应当坚持以德为先,以学术水平为重要标准,秉持科学精神,弘扬良好作风学风,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等规定对候选人政治、品行、水平、作风、廉洁等情况进行审核,候选人所在单位在征求相关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做好审核把关。
二、提名要求
(一)专家提名
1.提名资格。具备提名资格的专家(以下简称提名专家)包括: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者;
(2)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不含外籍院士);
(3)2000年(含)以后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及以上,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及以上,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项目的第一完成人(以下简称第一完成人)。
2.提名条件。提名专家应在本人熟悉学科领域范围内进行提名。每人可独立或与他人联合提名1项国家科学技术奖。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者:每人可提名1项国家科学技术奖。
(2)院士:3人可联合提名1项国家科学技术奖。候选人仅为1人的国家自然科学奖或国家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可由1名院士独立提名。
(3)第一完成人或院士:5人可联合提名1项国家科学技术奖。
3.年龄要求。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者年龄不受限制,院士年龄不超过75岁(194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一完成人年龄不超过70岁(195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回避要求。提名专家不得作为本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候选人,不得参加本人提名项目的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活动。联合提名时,与候选人同一法人单位的提名专家不得超过1人。
涉及国家安全的保密项目(下称专用项目)仅由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中央军事委员会科学技术部门或地方政府提名,不接受专家提名。
(二)单位提名
1.提名资格。符合条件的组织机构、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可以提名。其中,近3次参与国家科技奖提名工作的学会、行业协会及基金会本次可以提名。
2.提名要求。提名单位应当建立规范的遴选机制,按照要求择优提名。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每个提名单位提名数额不超过2人。
(2)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各提名单位严格在提名数额(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中查看,数额为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总数)范围内进行择优限额提名,提名前以适当方式征求不少于5名相关专业领域专家的意见。组织机构原则上在本学科、本行业范围内限额提名,有关部门原则上在本部门、本系统范围内限额提名,地方政府原则上在本地区范围内限额提名。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提名数额不限。
(三)候选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候选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的有关要求,以及以下具体条件:
1.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公开发表满3年(2020年12月31日前),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满3年(2020年12月31日前)。
2.同一候选人或同一科学技术内容不得被重复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3.如在提名材料中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项目须完成整体验收。
4.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须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三、校内材料提交时间
1.曾获2020-2022年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一等奖的项目,拟通过教育部提名的请于12月18日前将签字盖章的提名材料电子版交至科研院成果与奖励科。
2.拟通过广东省提名的项目请关注后续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相关通知。
3.由于各提名渠道名额有限,请项目组积极争取提名渠道,如专家提名、学会协会提名、部委提名等。如有相关提名渠道的项目组请及时与科研院联系沟通。
3.详情请查看官网《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https://www.nosta.gov.cn/pc/zh/yclm/tzgg/1571.html
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的通知
https://www.most.gov.cn/xxgk/xinxifenlei/fdzdgknr/fgzc/gfxwj/gfxwj2023/202312/t20231212_189115.html
《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政策解读问答
https://www.most.gov.cn/xxgk/xinxifenlei/fdzdgknr/fgzc/zcjd/202312/t20231212_189116.html
四、联系方式
校内联系人:杨军
电话:02087112726
邮箱:adkjzhk@scut.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