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创新平台、相关企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11号)精神,以及华南理工大学《关于切实做好清明假期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院2022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2022年4月3日-5日放假,共3天,4月2日(周六)正常上班。
二、人员管理
师生员工严格执行“非必要不离珠”“非必要不离穗”,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鼓励就地过节。严格执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负责人严格落实师生员工的外出审批。
1.学校编制的教职工,严格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2.研究院聘用的职工,确有必要计划出行的,须提交书面申请,详细说明行程安排,报综合办汇总,经研究院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外出。外出和返珠必须严格遵守各地、各级部门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确保安全。未经申请报批擅自外出离珠者,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在院学生需留院休假、运动和学习,谢绝一切不必要的来访,不随意接触外来人员;如非必要,在院学生不要离院外出,如确需外出的,必须经导师或创新平台相关负责人同意后按照学校规定向所在校内学院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外出,并报我院综合办备案。
4.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省、市、区要求,清明期间暂停祭祖扫墓。请大家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社会秩序。
三、做好节前和放假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
1.各单位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和切实做好各项安全工作及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好假期安全值班和管理工作。在放假前务必组织开展全员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教育,提高全员防范意识;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政治安全、网络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各项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封建迷信活动。
2.各孵化企业请遵守国家的相关规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自行安排好放假和调休。
3.全体师生员工务必遵守和执行学校和各级政府部门的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自觉服从疫情防控管理,做好自身防护,避免不必要的外出和聚会,减少人员近距离接触等。各相关负责人必须掌握师生员工的行程安排,做到疫情防控无盲区。
4.放假前各单位必须开展全方位的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应急联系人
综合办 江宗彬18818857142,张珍 13267970591
平台办 汪晓阳 13246825272
特此通知。
华南理工大学珠海现代产业创新研究院
2022年4月1日
华南理工大学珠海现代产业创新研究院
孵化企业2022年清明假期安排表
企业名称:填表时间:年月日
企业所属平台 | |||||||
放假及调休 时间安排 | |||||||
4月3日至5日值班人员安排及联系方式 | |||||||
4月3日至4月5日计划安排生产的情况 | 是否安排生产 | 是□ 否□ | |||||
生产时间安排 | |||||||
生产地点 | 人员数量 | ||||||
现场负责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
企业承诺 | 本企业承诺做到: 1.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发生任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事件。 2.全面落实驻地政府和研究院的安全工作要求,全面做好员工教育、隐患排除、安全生产等,确保万无一失。 3.坚决落实疫情防控工作“防输入、防反弹、防突发、防松懈”要求,压实防控责任,确保继续做到零感染、零违规。 | ||||||
负责人签名 | 平台负责人: | 企业负责人: |
填表人姓名/联系电话:
说明:1、各孵化企业请遵守国家放假规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自行安排好放假和调休,于4月2日前填写此表报我院综合办备案(邮箱:z3zc@scut.edu.cn)。
2、综合办工作联系人/电话:张珍/0756-5659090,13267970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