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近期全院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汪晓阳发布时间:2022-03-17浏览次数:77



各部门、创新平台、孵化企业:

当前,国内疫情形势复杂多变,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等特点,周边城市新冠肺炎疫情形势日益严峻,珠海及我院的防疫难度持续增大。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广东省2022年春季学期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等上级会议精神,切实守护全体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学校和当地政府最新防控工作安排和要求,现就加强近期全院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压紧疫情防控政治责任

要时刻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切实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落实好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各单位(以及由综合办联合物业方)要对防控漏洞再排查、防控重点再巩固、防控要求再落实,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守土有方。

二、严格落实全院管控措施

(一)加强门岗管理。由综合办负责联合、监督物业方加强门岗管理,无关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院内,所有进入院内的人员必须同时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各受访单位需对来访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提前报备审核,符合疫情防控要求方可进入。

(二)加强聚集性活动管理。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审批、举办与管理,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尽量暂停或延后。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审批程序。原则上暂停大型聚集性会议、培训、活动,确需举办的须报综合办审批。正常室内教育教学、科研、生产活动需全员全程佩戴口罩。

(三)加强重点场所管控。综合办联合物业方负责,相关单位配合,加强实验室、宿舍、食堂和快递点等重点场所管控,准备充足的口罩、消毒用品、洗手液等,组织志愿者开展秩序维护,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扫码进入规定。要切实做好重点场所定期通风换气,扎实开展环境监测、卫生清洁和消毒消杀等工作。

三、加强师生员工健康管理

(一)加强日常健康监测。各单位负责,精准排查14天内有涉疫地区旅居史师生员工,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早处置”防控策略有效实施。

(二)全体在院学生坚持每日健康打卡制度。综合办负责牵头,各单位负责,及时掌握学生打卡情况,精准掌握每位学生当前停留地区、近期行程和健康情况等关键信息,落实“晨检”及随机点名制度,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三)加快推进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工作。综合办牵头,各单位负责,深入做好疫苗接种宣传引导和组织动员工作,努力做到师生员工应接尽接,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四、严格师生员工外出返院管理

(一)教职员工

1.严格执行“非必要不离珠”。如确有必要计划出行的教职员工,须在行前向本单位负责人请假审批,详细说明行程安排。同时,减少不必要的活动,做到工作生活“两点一线”。

2.实行返珠教职员工及同行亲属备案制度。各单位应安排专人每日及时、准确和登记当日从外地返珠教职员工或亲属情况,并于当日22:00前报综合办邮箱z3zc@scut.edu.cn

3.加强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返珠人员管理。凡从中风险地区返珠的教职员工,需严格执行珠海市及所在街道和疾控部门的规定进行管理;处高风险地区的教职员工原则上不得返珠;教职员工境外返珠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在院学生

1.严格执行“非必要不出院”。全体在院学生实行“实验室-宿舍-饭堂”三点一线封闭管理,非必要不跨平台流动,非必要不离珠。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在院学生离院外出首先需获得导师的书面同意,如离开珠海外出的还需经校内所在院(系)审批,最后持上述审批书面意见向我院综合办申请审批,未履行上述申请审批手续或未获得批准而擅自外出的,立即取消在我院实习实践的资格并报学校依规处理。

2.加强中高风险地区返珠学生管理。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行程的学生暂不得进入我院,且务必遵守在地政府部门的管理规定。

  )企业人员

1.孵化企业人员需严格执行“非必要不离斗、不离珠”。如确有必要计划出行的企业人员,须在行前向本企业负责人请假审批,详细说明行程安排。同时,减少不必要的活动,做到工作生活“两点一线”。

2.加强企业员工和来访人员管理。各孵化企业应安排专人每日做好本企业外地返珠、来珠人员及其亲属、同行人员的行程和健康管理,严格执行珠海市及所在街道和疾控部门的规定进行管理;处高风险地区的企业人员原则上不得返珠;原则上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行程的企业员工和来访人员不得进入我院范围。

五、应急报告管理

所有单位和个人如遇特殊或者紧急情况须第一时间向综合办报告并及时按照要求处理。联系人:江宗彬(电话:18816800606),张珍(电话:13267970591)。




华南理工大学珠海现代产业创新研究院

202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