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妥善安排好2021年寒假来院开展实习实践的学生的工作、生活和平安回家过年,根据学校《关于2021年寒假放假的通知》及珠海现代产业创新研究院(下称我院)《关于2021年寒假期间学生来我院实习等的安排和要求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办法,自2021年1月11日起实施。
一、2021年寒假学生来院实习实践的必备条件。
1.来我院开展科研学习、实习实践的学生仅限于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一律不接受外校学生来我院。
2.接收学生科研学习、实习实践的创新平台必须切实做好新冠疫情防控的相关工作,按照珠海以及学校的相关要求具备疫情防控等安全条件。
3.学生必须经导师书面同意、校内所在学院书面批准、我院同意,方可来我院开展实习实践。必须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向学校报告在我院以及离开我院的行程及各方面情况。
4.接收学生实习实践的创新平台,必须安排校内老师在我院与学生同科研同实验。
二、2021年寒假学生来院实习实践的管理。
1.2021年寒假学生来院实习实践的时限:2021年1月11日-2021年1月25日。2021年1月26日起,所有学生离开我院内科研学习、实习实践岗位,采取居家科研学习。各创新平台务必妥善安排学生在1月25日前平安返家或返校。
2.在我院期间学生实行每天早、晚2次测体温、控制外出等安全管理,凡离开我院(含各平台所在基地和安排的宿舍)均需提前报告我院综合管理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外出或离开。外出或离开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确保疫情防控安全,同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确保人身安全、政治安全、财务安全,做到万无一失。
3.所有师生均需坚决、自觉、严格遵守学校和各级主管部门的疫情防控最新部署安排,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制度,做好防寒保暖,确保健康和安全,确保无违法违规违纪。
4.各相关创新平台主任为安全第一责任人,我院综合管理办公室为安全管理单位,所有相关师生必须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坚决落实,压实责任,确保安全。
三、工作联系人(我院综合管理办公室)
江宗彬 18816800606
张 珍 13267970591
李苏如 15913241232
华南理工大学珠海现代产业创新研究院
2021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