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珠海研究院防疫13号文)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汪晓阳发布时间:2020-06-03浏览次数:360

各部门、创新平台,各孵化企业: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和省、市以及华南理工大学关于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现就推进我院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强化防控工作责任和健全防控工作机制

各单位要继续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分类指导、快速响应、落实责任的常态化防控原则,毫不放松、毫不懈怠抓好我院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努力在防控策略、战略战术、季节变换、防控要求方面实现“四个转变”,进一步巩固我院疫情防控成果。要严格建立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责任人,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度,常态化开展健康教育,持续改善卫生条件,落实预防监测措施,建立健全信息渠道,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形成我院疫情常态化预防预警机制。

二、进一步做好复工、复学、复研的管理服务工作

1.学生返校、在线学习等需严格执行学校的相关规定和安排。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管理和服务,提高线上教学质量,切实了解和解决师生的实际困难。

2.继续重申,各创新平台学生返校和返珠申请审批程序为:

第一步:学生按学校相关规定向学校提出返校申请,获得批准的根据学校具体安排返校,未获得批准的继续开展居家学习;

第二步:学生返回学校后,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在校内开展学习。需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需自觉遵守和配合,医学观察结束后检测通过的方可返校返岗。

第三步:获得学校批准返校正常开展学习的学生,如因学习和科研工作需要到我院珠海基地开展学习和实验的,需先向学校提出申请,获学校批准后再向我院提出申请。获得学校和我院双重批准的根据我院的安全指引返回珠海,未获得学校和我院双重批准的继续在校内开展学习。

未遵守以上申请审批程序和要求而私自返回我院珠海基地的学生,将按照相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并上报学校。各部门、创新平台对获批返回我院开展学习、工作的师生需加强管理和服务,所有人员需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共同确保我院各项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三、继续加强健康教育引导和管理

1.要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切实增强自身防护意识,养成勤洗手、多运动、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食物煮熟煮透,不接触和食用野生动物,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室内常通风,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宿舍间不串门,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随身携带口罩,在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与他人小于1米距离接触时佩戴口罩。在密闭公共场所工作的食堂员工、保洁员、司乘人员等要佩戴口罩。

2.要全面掌握师生员工的健康状态,继续严格执行“人盯人”“日报告、零报告”等制度和充分利用好“粤康码”、校内“I am OK”师生健康状况填报系统等。要密切关注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对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粤、来珠和境外返粤、返珠的师生员工进行摸排。被评估确定为重点人群的师生员工,以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被评估确定为重点人群的,需严格遵守和执行学校及所在地的隔离、检测等措施。

3. 要持续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认真做好全院室内外环境卫生,彻底清理卫生死角和蚊媒孳生地。要进一步完善洗手清洁消毒设施设备和防疫物资保障,配备足够的消毒药品等防疫物资,继续强化办公、实验、生产、住宿场所的清洁和消杀工作,加强师生员工聚集场所和洗手间、洗漱间的保洁、预防性消毒,加强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消毒频次。加强各场所的通风换气,必要时进行机械通气,规范空调使用。继续做好园区、小区、楼宇的测温和进出管理工作。

4.各单位、各部门、各团队要切实关心师生员工的学习、工作、生活和心理状况,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心理调适与辅导,加强心理危机“预防、预警、干预”工作,要重点强化对学生的思想引导、学业就业指导、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

5.要进一步加强师生员工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网络安全等的教育、引导和管理,做到全方位、无死角和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妥善解决。

各单位要把“严”字贯穿始终,突出抓好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节点、重点事件,防输入、防反弹、防突发、防松懈,着力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事业发展“双胜利”。

特此通知。



华南理工大学珠海现代产业创新研究院    

202062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