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珠海研究院防疫11号文)关于切实做好武汉返粤、返珠员工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汪晓阳发布时间:2020-04-09浏览次数:294

各部门、创新平台,各孵化企业:

4月8日,武汉正式解封!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广东省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根据广东省、华南理工大学和珠海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整体部署,现对做好武汉返粤、返穗、返珠教师和员工的管理服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和师生员工严格执行。

一、关于师生返校、返珠问题

继续重申:各创新平台老师和学生的复研、复学,以学校和我院的具体通知为准。全体学生在未接到学校同意返校的通知之前,不得返回学校和返回我院珠海基地,应积极开展居家学习;学生在学校同意返校后才能申请并在获批准后返回我院珠海基地。教师返校按学校的有关安排执行;确因工作需要到我院珠海基地开展研发及其它相关工作的教师,需向我院申请,获得批准后才能进入我院珠海基地,进入后需严格遵守政府、园区的各项管理规定,确保安全。

二、关于从武汉返粤、返穗的校内编制教师的管理

必须严格执行华南理工大学《抗击新型肺炎二十三号文:关于做好滞留武汉教职工及家属安全返穗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精神和要求。各创新平台必须负责配合好所在校内学院做好从武汉返粤、返穗教师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关于从武汉返粤和返珠的教师和员工的管理

珠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出,返珠武汉人员须在抵达前7天之内,在鄂医疗机构作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抵珠时提供检测报告;返珠武汉人员如无鄂、粤健康码或者是红、黄码的,须配合接受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武汉返珠人员近期务必做好以下几项防控措施:

(1)赴珠前,联系所居住社区或工作单位,告知本人及同行人员来珠返珠的出行方式、到达时间和健康状况。并在抵达前7天之内,在鄂医疗机构作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抵珠时提供检测报告。

(2)赴珠之前,至少连续3天在“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内的“粤康码”平台上做好个人健康申报,并生成健康码。如无鄂、粤健康码或者是红、黄码的,须配合接受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在抵达珠海后的第7天联系所在社区或单位安排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3)抵达珠海后,须主动向所在单位或属地社区出示本人健康码和核酸检测报告,并根据所持健康码的类别,配合所在社区、单位等对您进行相应的健康管理。一旦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症状,请立即向社区或单位报告,并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快到附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4)抵达珠海的14天内除正常上下班外,不要参与聚餐、聚会等群体性活动,不拜访亲友。若非必须,不要前往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5)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电梯或在其他人员密集场所时,请自觉、规范佩戴口罩,尽量避免1米内近距离与人面对面交谈。

(6)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常通风、咳嗽打喷嚏时用手肘等有效方式掩住口鼻。

请各单位负责人继续担负起本单位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多种形式开展学校抗击新型肺炎二十三号文和本通知的传达、学习和落实工作,务必让每一位师生员工知晓和切实贯彻落实文件内容、精神和要求,进一步提高全员“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安全防控意识,确保万无一失。

 

 

华南理工大学珠海现代产业创新研究院

2020年4月9日     

 

附件:

抗击新型肺炎二十三号文:关于做好滞留武汉教职工及家属安全返穗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 发布时间 [ 2020-04-08 20:34 ]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广东省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根据广东省和学校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整体部署,现对武汉返穗教职工及家属安全返穗及返穗后健康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离汉返穗前健康申报工作

(一)各单位须提前做好滞留武汉教职工及家属返穗的专项摸查工作,须在其返穗前打一次电话,主动询问其本人及家人近期健康状况和有无接触过确诊、疑似病人。

(二)抵穗前7日内,拟返穗教职工及家属须在鄂检测一次新冠病毒核酸;

(三)抵穗前3日,拟返穗教职工及家属须扫一次广东“粤康码”(在粤省事微信平台)和“穗康码”(微信穗康小程序),并连续申报至少3天的健康状况。

二、严格实行离汉返穗审批制度

(一)申请人须提前3天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经所在二级单位批准、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返穗:

1. 填写《滞留武汉教职工(家属)返穗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并亲笔签名;仅教职工同住家属返穗的,也须由教职工填写《申请表》并亲笔签名;

2. 教职工及家属均须填写《个人承诺书》(附件2)并亲笔签名;仅教职工同住家属返穗的,也须由教职工填写《个人承诺书》并亲笔签名;

3. 返穗前7日内在鄂检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且检测结果为阴性;

4. 教职工及家属的湖北健康码“绿码”“粤康码”“穗康码”。

(二)二级单位收到上述申请材料后,须认真审核,并及时与申请人电话联系,主动询问其及家人近期健康状况。由单位负责人在《申请表》签署意见后,连同其他申请材料扫描件一并发送到rsc@scut.edu.cn(不接收个人申请邮件),经学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再通知教职工能否返穗。同意返穗的教职工如需要开具“单位同意返穗证明”的,由各二级单位开具。

三、做好教职工及家属离汉返穗途中安全防护工作

(一)返程前应准备好必要的防护和生活物资;

(二)返程途中须积极配合地方政府防控工作;

(三)避免长时间逗留在人群聚集的场所,优先选择自驾车方式,如长途出行需搭乘公共交通,应尽量选择直达交通工具,减少换乘,妥善保存相关票据信息。有条件的单位到车站、机场等到达地点“点对点”接回穗教职工到居住地;

(四)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有需要时及时与所在单位或学校联系。

四、全面落实离汉返穗教职工及家属健康服务工作

(一)抵穗当日,应立即到所在社区居委会主动登记,并提供核酸检测报告;同时向二级单位、学校总值班室(87110009)和居住地社区报备;

(二)返穗后,严格遵守居住地社区和学校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自觉进行居家隔离14天,每日在“粤康码”“穗康码”“IamOK”上申报健康状况,建议返穗后7天再检测一次核酸,14天之后无症状的教职工经二级单位同意并报学校备案后方可返岗上班;

(三)各单位须安排专人负责 “人盯人”,指导离汉返穗教职工及家属每日在“粤康码”“穗康码”“IamOK”上申报健康状况,确保隔离措施落实到位。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认真填写《滞留武汉教职工及家属情况表》(附件3),于4月9日下午17:00前,将电子版发送到rsc@scut.edu.cn;  

(二)校内住户(租户)但非教职工或家属的离汉返穗人员参照此通知执行。

 

 附件:1. 滞留武汉教职工(家属)返穗申请表

       2. 个人承诺书

       3. 滞留武汉教职工及家属情况表

 

 

华南理工大学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