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离校前阶段|关于做好2025年应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郭斯茵 日期:2025-06-16 浏览量:122

各学生党支部、2025届全体毕业生: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要求,各院系党委要对2025届毕业生党员进行组织关系转接集中教育和指导,并将《毕业生党员离校须知》(附件1)发放到每一位毕业生党员,提醒和教育毕业生党员及时转接组织关系。

1.对转出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要认真核实介绍信抬头,可通过线上接转组织关系的及时在党务管理信息系统发起转接申请,无法通过线上接转组织关系的要为其开具纸质版介绍信。要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的跟踪联系,落实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制度,对于3个月内没有寄回(一般由毕业生本人寄回)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的,或党务管理信息系统内“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已失效的,要及时与毕业生联系处理,通过多种方式帮助解决接转过程中的实际困难。毕业生党员在对方党组织未接收其组织关系前,仍由原所在院系党委负责管理。

2.因特殊情况未能落实组织关系转入单位的毕业生党员,需填写《离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学校)联系卡》(附件2),经院系党委审核批准后,可将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学校。各院系党委要将此类毕业生党员编入党支部,确定专人(一般为党支部书记、辅导员等)联系,通过多种方式加强教育管理,对其中的预备党员,还要做好考察、转正等工作。

3.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申请保留在原所在院系党委,申请办理程序见附件1、3。党员本人要与党支部保持联系,每半年至少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学习情况。院系党委要通过适当方式,做好党员在国(境)外期间的定期联系和教育管理工作。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对因私出国(境)并在国(境)外长期定居的党员、出国(境)学习研究超过5年仍未返回的党员,一般予以停止党籍。

附件1:毕业生党员离校须知.doc

附件2:离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学校)联系卡.doc

附件3:党员出国(境)保留组织关系(停止党籍)申请表.xls

党委组织部

中共华南理工大学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党建工作委员会

2025年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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