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党支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党员发展总要求,推进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依据《华南理工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和时间进度,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上半年确定发展对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考察
各学生党支部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综合考察。考察时支部应重点对其入党动机、政治觉悟、工作业绩、模范作用、道德品质、学习成绩、日常表现等进行综合考察。重点考察党校在线学习考试成绩合格、红色基因工程学习任务的完成情况、志愿服务时数以及参加分党校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铸魂班的结业情况等指标。
考察时党支部应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可采取面谈、问卷调查、答辩等各种方式,细致记录,整理原始调查记录并认真分析群众调查结果。群众调查工作要注意客观性及访谈对象的代表性和关联性。对拟发展对象的群众调查要在其所在团支部、课题组的学生中进行,校、院学生干部还可在其所在的学生组织中进行。党支部填写《关于确定XXX为发展对象的党员和群众意见座谈会记录》(附件1)和《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登记表》(以下简称《培养表》)第4页“党小组、群众意见”和“培养联系人意见”。
二、确定拟推荐发展对象名单并公示
根据综合考察,对本支部全体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进行综合排名,结合党支部党员发展计划指标,在指标基础上增加1-2人作为候选人,填写《发展对象推荐表》(附件2)于2025年3月14日前发至党工委邮箱scutbio_dgw@163.com 邮件命名:党支部名称+发展对象推荐表。
同时,按照推荐的先后顺序将拟发展对象名单在学院学工网站公示5天(附件3 ),填写《培养表》第4页“公示情况”。公示文件发至学工办邮箱scutswxg@163.com,邮件命名:关于XXX党支部202X年X月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名单公示。
三、上报学院党委备案
学院预审名单,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后,填写《培养表》第4页“党支部意见”和《确定发展对象备案表》(附件4),并于2025年3月19日前发至党工委邮箱scutbio_dgw@163.com 邮件命:党支部名称+确定发展对象备案表。
四、确定入党介绍人
学生党支部为每位发展对象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
五、指导发展对象准备自传(附件5)
六、参加学校党委党校领航班
请各学生党支部填写《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报名汇总表》(附件6),于2025年3月19日14:00前发至党工委邮箱scutbio_dgw@163.com 邮件命名:党支部名称+学生入党培训领航班报名汇总。领航班结业证书有效期为一年,过期的同学可重新报名。
七、政治审查(在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时间后一个月之内)
(一)基本方法
1.同本人谈话
2.查阅有关档案材料
3.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4.函调或外调
(二)主要内容
1.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学习了解;
2.对党章、党的二十大精神、2025 年全国两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等相关内容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了解、掌握程度;建议参考学工网站-党建数据专栏:理论学习|学院基层党支部202X年X月政治理论学习内容指南
3.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
4.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
(三)政治审查
学生党支部对发展对象完成政审后应统一撰写《政治审查情况报告》(见附件7),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附件1:关于确定XXX为发展对象的党员和群众意见座谈会记录.docx
附件3:关于XXX党支部202X年X月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名单公示
中共华南理工大学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党建工作委员会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