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离校在即,为了高效、及时、顺利地完成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根据广州市公安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办理时间安排
1.户口迁移登记表: 请附件1名单中的各位同学自行下载、打印《户口迁移登记表》(附件2),不要修改表格样式。
2.提交资料:请在5月30日(星期一)前将填写好的《户口迁移登记表》交到B6-103办公室刘艺心老师处。
3.领取迁移证:由学院统一领取户口迁移证后,毕业生于离校前到学院领取《户口迁移证》。(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户口办理要求
(一)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
1.就业协议书的签约单位在市外:《户口迁移登记表》的迁往地址必须与就业协议书上的入户地址一致;
2.就业协议书的签约单位在广州且本人在广州市有自购房:迁往地址必须与房产证地址一致;
3.就业协议书的签约单位在广州且本人在广州市没有自购房:迁往地址必须与就业协议书上的入户地址一致。
(二)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户口按照政策迁回生源地,《户口迁移登记表》的迁往地址必须与家庭户口首页详细地址一致。
(三)国内升学的毕业生:户口需迁往被录取高校,《户口迁移登记表》的迁往地址与高校集体户口首页详细地址一致。
(四)境外留学的毕业生:户口按照政策迁回生源地,《户口迁移登记表》的迁往地址必须与家庭户口首页详细地址一致。
(五)延期毕业的学生:按真实情况填写延期毕业原因及期限,户口仍保留在学校。
三、工作单位变更及户口迁移证过期的办理流程
1.市外改市内迁移:须本人凭《户口迁移证》及调整后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证、学位证和身份证到户口所在校区的户籍管理办公室办理更改手续。
2.市外迁移:须本人凭《户口迁移证》及调整后的《就业报到证》到户口迁出公安机关办理。
3.户口迁移证过期:须本人凭《户口迁移证》和身份证到户口迁出公安机关办理。
四、注意事项:
1.目前已借出户口的应届毕业生须在5月31日之前归还(可委托校内人员办理),为了不影响户口迁移工作,从6月1日起,应届毕业生户口一律不再借出,如需借用户口办理各类签证、公证、婚育证明、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应聘和购房等请务必在5月31日前办好。
2.在学校统一办理时间内,未提交《户口迁移登记表》的毕业生,由本人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到户口所在校区户籍管理办公室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凡不办理户口迁出的毕业生,离校系统手续不予通过。
请各班级将通知要求认真传达到每位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做好相应的引导和解释工作,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提交资料,避免出现错误和遗漏。
联系方式:
大学城管委会办公室保卫科 电话:39380170,地址:B1—423室
附件1: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户口在校毕业生名单.xls
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