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1年教师返聘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退后返聘审批表》与往年有较大改变,请从网上下载最新表格进行填写,否则恕不收表;
2.根据《关于对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延长退休年龄等问题实行过渡期管理的通知》(华南工人[2009]10号),在2011年6月30日过渡期到期后,原按华南工人[2009]10号文件返聘的教师将按《华南理工大学关于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延长退休年龄等问题的暂行规定》(华南工人[2008]12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按华南工人[2009]10号及华南工人[2008]129号文件返聘的教师(65周岁以上的博导以及62周岁以上的教授非博导)须提交上年度工作总结一份,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连同返聘审批表一起交至人事处工资科。按华南工人[2008]274号文件返聘教师(65周岁以下的博导、62周岁以下的教授非博导及60周岁以下的女性副教授)须参加“兴华人才工程”建设聘期考核;
4.请各学院在2011年1月10日前交齐返聘材料。
特此通知。
人 事 处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