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学者岗位计划实施办法》(粤教师〔2009〕22号)精神,现就我校2011年推荐申报珠江学者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岗要求
岗位设置应按照《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学者岗位计划实施办法》(见附件1,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中有关珠江学者岗位设置的原则和范围,从学校发展战略目标、创新平台、重点科研基地和学科建设规划的需要出发,明确每个岗位重点突破的研究方向或研究任务,并与实施“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项目相结合,与学校重点学科和新兴交叉学科建设相结合。
二、申报要求
1. 各学院要认真按照《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招聘遴
选程序,严把珠江学者候选人的质量。严格掌握珠江学者特聘教授人选的年龄和学位要求,候选人要求45周岁以下,并具有博士学位(特别突出或紧缺、特殊学科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和学位要求)。
2. 各学院要严格掌握珠江学者人选能否满足规定的到岗工作
时间要求,特聘教授候选人必须保证聘期内能全职在岗工作;讲座教授候选人必须保证聘期内每年在岗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
三、申报名额
目前我校已设置珠江学者岗位但没有人员上岗的学科有化学工程、电力系统及自动化、应用数学、食品科学,上述四个岗位每个岗位可申报特聘教授或讲座教授候选人1名。各学院也可以按照《实施办法》规定连人带岗提出珠江学者岗位及候选人申请。
四、申报材料要求
1. 《广东省高等学珠江学者岗位设置申请表》(附件2)一式2份;《广东省高等学珠江学者候选人推荐表》(附件3)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均需提供电子版);
2. 设岗学科推荐意见1份,所在学院推荐意见1份(含学院为珠江学者拟提供的工作、生活条件);
3. 校外3名知名同行专家推荐信各1份(如推荐意见为外文,需翻译为中文,并将原件附后);
4. 推荐人选近五年来的教学、科研等主要业绩成果证明材料1份,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
(2)500字左右的个人简介,着重介绍申报人近五年取得的重要学术成就。
(3)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4)推荐表中列举的三大索引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5) 3~5篇代表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以及推荐表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6)国外重要任职证明。
5. 申报材料请于3月9日前报我处教师科,电子版发送至rsojs@scu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谢先法,曹家富 联系电话:87110260
附件:1. 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学者岗位计划实施办法
2. 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学者岗位设置申请表
3. 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学者候选人推荐表
4. 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学者候选人情况一览表
人 事 处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