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供优良的生活场所,方便教师与学生的生活需求,现就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一期部分配套商业服务用房,进行公开招租。
一、项目基本概况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东777号,国际校区一期配套商业服务内容包括:自动售货服务、文印服务、洗衣房、通信业务营业厅、理发店、眼镜店。
1、自动售货服务点(采用自动售货机和自动咖啡机组合的方式);
分布位置:A地块1个,D地块1个,T地块2个,S地块4个;
经营范围:饮料,零食,热咖啡等;
管理费底价:700元/台*月(含水电费)
2、文印室;
分布位置:S地块B2-106室(约60㎡),装修时由中标人进行隔断;
经营范围:文档排版打印,图文处理,广告制作,共享打印等服务;
管理费底价:59元/㎡*月(不含水电费);
3、理发店;
分布位置:S地块B2-106室(约30㎡),装修时由中标人进行隔断;
经营范围:理发,烫发,护发;
管理费底价:59元/㎡*月(不含水电费);
4、通信业务营业厅;
分布位置:S地块B2-106室(约30㎡),装修时由中标人进行隔断;
经营范围:电话卡业务办理,充值,缴费等;
管理费底价:59元/㎡*月(不含水电费);
5、眼镜店;
分布位置:S地块B2-103室(约30㎡);
经营范围:配镜,眼镜维修;
管理费底价:55元/㎡*月(不含水电费);
6、洗衣房;
分布位置:S地块A2-204室(约50㎡);
经营范围:床单被套清洗,衣物洗护,鞋子清洗;
管理费底价:57元/㎡*月(不含水电费);
二、 服务年限:3年,合同按“1+1+1”模式,按年度考核,分期签订。
三、 投标人的基本要求
1)接受个人、单位报名和公司报名投标。个体需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报名,单位和公司须提交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
2)投标人须遵纪守法,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商业信誉良好,诚实经营,无任何不良记录和债务纠纷,从2015年1月1日至今未受到工商部门行政处罚,在广州市工商红盾网(http://www.gzaic.gov.cn)无违规信息。
3)投标人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必须与所投经营项目一致;
4)中标人必须由自己经营和管理,不得擅自改变经营项目,不得将商铺分包、转租、转让,不得与他人合作、联合经营。
5)中标人严格遵守华南理工大学商户经营相关规定,并签订承诺书(具体内容见后附件二)。
四、招租声明
1)我校区将严格遵循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招租活动。
2)投标人报价不得低于招租底价。
3)投标人出价低于最低管理费,为无效报价。
4)为了保证招租活动的公平公正性,维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将对任何串标、围标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行为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5)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转标他人,一旦发现,中标结果无效。
6)评标细则见附件一
五、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4日至2019年7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2019年7月29日至2019年8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华南理工大学37号楼(清清文理楼)565室。
3)联系人:祝老师
4)联系方式:020-87111664
5)投标密封函提交时间:2019年8月5日,上午8:30-10:00。
6)投标密封函报价不低于招商底价,否则为废标。
7)投标密封函提交地点:华南理工大学37号楼(清清文理楼)565室。
8)开标时间:2019年8月5日10:30——15:30 。
六、注意事项
1)公开招标相关通知均可浏览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网页:http://www2.scut.edu.cn/gzic/
2)如若未有符合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应租,我办将择期另行招租。
附件一 、《评审细则》
附件二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商户经营承诺书》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综合事务办公室
2019年7月23日
附件一
评审细则
一、评标规则和步骤
1.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2. 评标步骤:评标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第二阶段为对服务方案的详细评审。通过第一阶段评标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方能进入第二阶段的评标。
3. 评标总得分及其统计:按照评标程序、评分标准及其权重分配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就各有效投标人的服务方案进行评分,然后将各评委的每项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汇总后为该投标人的服务方案评分。然后,根据比价原则计算价格评分。最后,将服务评分、价格评分相加得出评标总得分(评标总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 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5. 确认中标人
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符合性审查表》内容逐条对投标文件的资格性与符合性进行评标,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主要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关资质证明文件是否齐全和有效、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是否满足要求等。
2. 只有全部满足《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的投标才是有效投标,只要不满足《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对投标有效性认定意见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表决决定。通过本阶段符合性审查的为有效投标,有资格进入第二阶段(详细评审)的评标;反之为无效投标,无资格进入第二阶段(详细评审)评标。
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内容及要求 | 评标委员会负责 |
1 | 资格审查 |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
2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 | 符合性审查 | 已报名,并承诺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4 | 投标报价是固定价且唯一 | ||
5 | 投标文件完整且编排有序,内容无重大错漏,并按要求签署、盖章; | ||
6 | 投标人是否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属于中标无效的。 | ||
结论 | |
说明:
1、每一项符合的打“○” 不符合的打“×”。
2、“结论”栏按审查结果通过与否分别写“通过”或“不通过”;任何一项出现“×”结论为“不通过”(即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3、汇总时出现不同意见时,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表决决定。
4、对于不通过的内容应在评标报告中说明,初步审核不通过的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
5、“其它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审查决定。
6、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包括满足合格投标人条件的相关资质证书和资格证明材料。
三、详细评审
详细评审是对有资格进入本阶段评标的有效投标人进行服务方案的评分。评标委员会就有效投标人经营业绩,店面设计方案,服务方案,应急措施、投标价格等因素进行评分。
评分总值最高为100分,各项分值(权重)分配见各附件。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投标文件对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微小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之处,但这种接受将可能影响投标人的得分。
评标评审表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 | 单项权重 | 评分范围 |
1 | 项目品牌 | 是否是连锁品牌 | 10 | 1、连锁品牌,得5分,非连锁品牌得2分,在国内分店开设分店不低于10家即可认为是连锁经营品牌。 2、根据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生效时间为准)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进行打分,每提供一个1分,满分5分。 同类项目业绩指:投标单位与企业、事业单位、学校等同类经营合同;(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合同生效时间为准,合同内容模糊不清晰等不能证明供应商业绩有效的情形不得分) |
2 | 设计及装饰方案 | 铺面整体设计及装饰方案 | 25 | 综合评审投标人对店面的整体设计及装饰方案,包括空间布局,装饰材料,色彩搭配,装修投入能等情况。未涉及,不得分。 1、空间布局美观合理,1—5分; 2、装饰材料环保,符合消防安全规范,1-5分; 3、灯管、色彩搭配和谐美观,1-5分; 4、装修设计投入金额,1-5分; 5、装修施工管理措施,包括安全,噪音,垃圾等,1-5分; |
3 | 服务方案 | 经营服务方案 | 25 | 综合评审投标人经营服务方案,包括产品品类,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卫生安全保障措施,特色经营服务等。 1、产品品类、服务内容是否满足需求,1-5分 2、店面营业服务时间;1-5分 3、店面管理组织,人员用工方式等,1-5分; 4、安全保障措施:食品安全,卫生,消防安全;1-5分; 5、特色服务:有校园特色的、突出学校文化的产品及服务,学校重大活动辅助等1-5分; |
4 | 价格方案 | 商品、服务定价情况 | 10 | 1、 投标人产品品类、服务内容范围,1-5分; 2、 定价方案,1-5分; |
5 | 安全责任保险,应急管理 | 承诺办理安全责任保险,制定应急措施 | 10 | 1、承诺中标后办理经营场所卫生安全保险和消防安全责任保险。两个险种均办理80万元以上(含80万)保险得5分,不办理不得分,承诺函格式自定; 2、定应急响应措施,应急流程及措施合理实用,1-5分 |
6 | 项目陈述 | 针对项目经营管理的整体设想及策划进行陈述 | 10 | 对投标人的经营管理的整体设想及策划进行综合分析、比较评分。由投标人陈述,投标人没有进行现场陈述的,该项得分0分。 备注: ①项目介绍时须由投标人制作PPT进行演示及介绍; ②陈述过程所需的硬件设备由投标人自行准备,采购人只提供投影设备和电源,不提供网络环境; |
7 | 管理费方案 | 店面管理费报价情况 | 10 | 对投标人商铺管理费的报价进行对比,最高者得10,第二得8分,第三得6分;第四得4分,第五得2分,其他不得分; |
合计 | 100 | |
注:评委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后,根据评分范围内相应打分,各投标人的排序可以并列。
附件二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 _____(商户)经营承诺书
为保障华南理工大学全体师生在商铺消费的卫生安全、人身物品安全,维护华南理工大学正常教学科研秩序,商户经营方须向华南理工大学做出如下承诺:
1.商户名称、相关通知、公告必须提供中英文双版内容,张贴前需告知学校,经学校书面 同意后方可张贴,但是商户经营方理解并确认,学校的此等同意并不减轻或免除商户经营方就其张贴内容应承担的责任;
2.商户经营方必须本着对师生卫生、安全负责的态度,必须承担相关的消防、食品卫生、 人身物品等方面的安全责任,签订相关责任书《食品安全责任书》、《消防安全责任书》、《人员人身、物品安全责任书》(见附件二-1,2,3);
3.商户经营方根据水、电表的读数交纳每月水、电费,水、电费计量(电表、水表确认)方式通常在月底由学校物业代抄表,计量表读数由经营方、物业方共同签字确认,相应签字文件须交至学校综合管理办公室核实,经营方应于次月15日内将费用交纳至学校财务处;
4. 学校有权知晓商户销售的食品价格,经营方应将食品价格文件提供给学校备档,未经学校书面许可,商户不许经营其他业务,不得利用餐厅之外的区域(如走廊、外场等)增添桌椅、搭建临时用餐或销售点,且不得经营酒类饮品;
5.商户经营方需承担“门前三包”,做到门前无垃圾杂物、无污水、无污垢、无油渍或严重积尘,公共设施完好整洁,无破损,禁止乱挂晒、乱占道、乱堆放、乱张贴等影响学校秩序的行为。其所在区域产生的垃圾必须及时清理至指定位置(餐厅食品垃圾专门处理),卫生环 境由商户自行维护;
6.商户经营时间除特殊情况外,都应保持正常营业,在正常节假日(周末)、国家法定节假日、寒暑假等期间如果停业的必须与学校校园管理办公室协商一致后方可停业。
7.商户二次装修方案(含间隔方案)需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以上承诺需请经营方认真落实到位。此承诺一式两份,华南理工大学及餐厅商户经营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承诺方(经营方)公章:
承诺人签字:
日 期:
附件二-1:食品安全责任书
商户经营方在华南理工大学指定范围内经营餐厅或其他涉及食品销售类型的商铺,必须保障其经营的食品安全,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学校要求经营者必须做到如下条件方可经营:
一、经营者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九)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三)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六)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七)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八)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九)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十)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十一)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三、 经营者必须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排污许可证等任何及所有的与其经营活动相关的证件。
(一)经营者须向环卫部门租用专用垃圾中转斗放置于学校指定区域,且与学校中转斗分开放置;
(二)经营者应自行准备足够的容器存放每日产生的垃圾,并按照校方规定的方式每日清运至垃圾中转斗处;
(三)禁止将垃圾、废弃物放置于餐厅以外区域,以免引起蚊虫并违反消防条例;
(四)食品生产产生的泔水必须按时清理,清理时注意不要污染到学校其他道路等区域,如有污染必须马上清除;
(五)餐厅使用的隔油池必须定期清理,以免阻塞管道;
(六)由冷库产生的冷凝水排水必须定期检查其是否排放至排水坑
四、经营者必须公示餐饮工作人员的健康证,并每年进行年检,定期更新。
五、经营者必须建立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采购物品应当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采购,并对相关的进出货进行详实记录,记录保存不得低于二年。
六、因经营者的原因而产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应由经营者自行承担,若造成华南理工大学损失的,经营者应予以赔偿。
七、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校方(公章):华南理工大学经营者(公章):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
附件二-2: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了加强华南理工大学消防工作,保护学校师生人员及各商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苏州市有关消防规定,特制订本规定,望商户经营者(下称“商 户”或“经营者”)及使用者积极支持,互相配合,共同遵守。
一、商户落实防火责任制,并由商户负责人担任防火责任人,负责做好各自所属范围的防火安全工作。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二、商户要做好防火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学习相关消防知识。
2、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特别是餐厅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险隐患。
3、严禁将物品堆放于餐厅仓库之外,严禁遮挡消火栓、消防喷淋、烟感等消防设施。如有违 反,造成相关火灾隐患及火灾事故,责任由各商户自行承担。
4、学校及物业部门会组织对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商户必须接受检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的行为及措施要在 3 日内进行整改到位,如不整改到位,学校将有权对商户进行断水停电等措施阻 止其营业直至整改完成。
5、 涉及到餐厅的,除装饰装修配备的消防灭火器外,必须在用餐区域自备 4 公斤以上干粉 灭火器(每 20 平米配备一个),必须在厨房等明火区域配备专用灭火器,仓库不可堆积易燃易爆物品同时餐厅必须对仓库定期检查以防止物品长期堆积发生自燃等消防事故,此外仓库也 必须配备有效灭火器。
6、楼梯走道、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通道上停放车辆和堆 放物品。
7、严禁经营和贮存烟花爆竹、炸药、雷管、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不得在市场内燃放烟花、爆竹。
8、大楼内禁止吸烟,食堂工作人员严禁吸烟并有义务要求其顾客禁止吸烟。
9、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严禁以免发生事故。
10、各使用人进行室内装修时,必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需出具具体装需方案备案),经 批准后方可动工。需要增设电器电路时,必须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施工,严禁乱接临时用电线路。装修采用阻燃材料。若要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必须经消防机关批准,按规定进行防火处理。
11、发现火警,应立即告知物管部或拔火警电话 119,如火情较大,迅速离开工作室;如火情较小,立即用手提灭火器灭火。
三、根据消防管理暂行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况向学校缴纳违约金,情节严重学校可 要求其关门整顿:
①占用或封堵楼梯、走道或安全疏散出口的;
②封闭或损坏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设施或消防标志的;
③乱拉、乱接电器线路的;
④擅自挪用灭火工具、器材或消防备用水源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业,并视情况向学校缴纳违约金:
①未办理申报手续即进行室内装修的;
②室内装修所用材料不符合防火要求及未进行防火处理的;
③未办理申报审批手续即进行动火作业的;
④烧焊、用火、用电作业时,防火安全措施不落实的;
五、擅自改变消防措施功能的,或不按整改要求进行整改的,责令停业整改,由此而导致事故 而需承担的刑事责任由经营者承担。
六、因经营者的原因而产生的安全事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应由经营 者自行承担,若造成华南理工大学损失的,经营者应予以赔偿。
七、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校方(公章):华南理工大学经营者(公章):
代表人:代表人:
日 期:日 期:
附件二-3:人员、物品安全责任书
为规范华南理工大学商户经营区域人员、物品安全,特与商户经营者(下称“商户” 或“经营者”)签订如下责任要求:
1.商户负责餐厅人员每天的物品安全,商户有义务提供其经营区域内的安全提示,提醒客 户人员注意人身、物品安全;
2.商户对不开放区域必须上锁,对厨房等安全重要区域要严禁无关人员进出,厨房刀具必 须有效保管;
3.商户自行承担其自己配置及学校移交的财产及物品安全义务;
4.商户使用的车辆在停放时须接受按物业安排有序停放;
5.商户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大楼其他区域,不得接受学校师生送饭送食品等要求;
6.商户工作人员必须穿着工作服,且有明显标识方便进入大楼区域识别,工作人员必须服 从物业安全人员和校方进行的各项安全管理,并且所进出物品物业安全人员及校方有权进行检查、核实及登记;大楼内不允许任何人在内留宿,大楼关门时间为 22:30,商户工作人员若无 申请或登记必须每日在 22:30 全部离开,离开时锁好其区域内门窗;
7.商户有义务在其店面进出口设置防滑等安全警示标识提示及防护人员安全。
8.因经营者的原因而产生的安全事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应由经 营者自行承担,若造成华南理工大学损失的,经营者应予以赔偿。
9.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校方(公章):华南理工大学经营者(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