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公医办关于报销有关事项安排
发布时间: 2020-02-20 浏览次数: 1285
 


各位老师:根据党中央教育部广州市以及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相关工作要求,为严格防控疫情避免人群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切实保护学校广大教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疫情期间公医办报销有关事项做以下安排:

1.通知有效时间自即日起至疫情解除为止。

2.2020年2月21日开学至3月1日期间,采取居家办公,公医办人员咨询电话:周文静15986339942(关于公医报销政策等);丁莹13560353826(关于新机制人员生育保险,校外就医等);史万军15915920686(关于财务转账,借款等)。

3.3月2日至疫情解除期间按照电话预约接单87111997),每天预约20份2019年发票优先,2020年发票只收超过2万以上住院单,其余发票请在疫情结束后再来报账。并请备好报账材料:学校病历本,发票(每张背面左下角签发票本人姓名),发票清单,转诊单(疫情期间发热一律按照急诊处理,不需要开具转诊单)放在办公室外面桌面上由工作人员核实无误后离开,由我们工作人员电话通知转账事宜。

4.2019年医疗发票报销截止时间由原来的2020年3月31日延期至2020年8月31日

5.暂停2020年2月26日及3月4日离休干部审批工作,延期至4月份开始审批,有特殊情况需要报账的老师请电话预约联系离退休处和公医办。

 

 

            华南理工大学公医办

            2020年02月20日